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郑州市郑韩故城遗址保护条例》审议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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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12-05

关于《郑州市郑韩故城遗址保护条例》审议情况的报告
———2014年11月30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省人大常委会:
        2014年8月22日,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市郑韩故城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9月9日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在制定《条例》过程中,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应邀提前介入了《条例》的研究和修改工作。今年7月,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审后的《条例(草案)》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求意见,法工委立即将《条例(草案)》发至省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经研究后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基本采纳了修改意见。11月7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本着合法性审查的原则,对《条例》进行了逐条审议,没有提出修改意见。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11月19日,法制委员会将审议情况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法制委员会认为, 《条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审查批准。
        以上报告及《条例》,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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