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节约能源情况专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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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12-05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节约能源情况专题调研报告
———2014年11月30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我省节约能源情况专题调研的实施方案》,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大卫为组长,王国振、刘建功、孙刚、闵虹、张晓林、王玲、原国辉等常委会委员为成员的省人大常委会节约能源情况专题调研组。10月下旬,调研组赴平顶山、南阳和邓州市,听取了当地政府的工作汇报,并深入平煤神马集团氯碱发展公司、南阳天冠集团、邓州中联水泥等8家企业进行了实地查看。11月10日,调研组听取了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12个有关单位和部门节能工作汇报。通过调研,基本了解了全省节约能源工作进展情况。根据调研情况,财经工委起草了调研报告。11月19日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同意将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节约能源总体情况
        “十二五” 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聚焦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三大国家战略规划,把节能降耗作为转方式、促转型,加快中原崛起、建设美丽河南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取得重要进展。“十二五” 前三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3.97%,完成国家下达节能目标进度的86.27%,预计今年可提前完成“十二五” 节能指标,目标完成进度在全国处于第一方阵。
        (一)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综合运用产业、投资、土地、财政、信贷等政策,推进我省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省经济长期持续较快发展。较2010年相比,全省2013年第三产业比重提高3.4个百分点,六大能源消耗密集型产下降3.6个百分点。在“十一五” 全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创造“河南模式” 的基础上,继续克难攻坚,“十二五” 前三年累计关停小火电184万千瓦,淘汰落后产能钢铁775万吨、焦炭370万吨、造纸364万吨、电解铝49万吨,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二五” 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根据测算,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8.8%,工业结构优化对实现全省节能目标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
        (二) 能源结构逐步改善。近年来,我省下大力气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减少煤炭消费,能源结构日趋合理。组织实施“气化河南” 工程,积极推进先进生物质能示范省建设,2013年全省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比重较2010年下降3.5个百分点,清洁能源(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 比重提高1.2个百分点。持续优化电力结构,截至2013年底,全省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占火电装机比重达到78%,较2010年提高8个百分点,燃煤机组平均每千瓦时供电标准煤耗降至315克,较2010年降低13克。在全国率先印发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探索实行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
        (三) 节能技术进步成效显著。坚持把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建设作为推动实现节能目标的重要手段,长抓不懈,抓出实效。在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下,全省累计开工建设节能重点工程499个,带动全社会投资205亿元,实现节能量315万吨标准煤。积极推行节能改造新模式,三年累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42个,实现节能量17.4万吨标准煤。组织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累计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730万只,节能汽车、家电及工业节能产品70万台(套),带动社会消费40亿元,居民节约和减少用能支出10亿元。实施节能减排科技工程,支持研发重点节能技术331项,发布工业、建筑、交通运输领域先进适用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培育认定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99家,新建节能减排领域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4家,组建绿色建筑、环保技术及装备、生物质能化、地下清洁能源勘查开发等四个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四) 重点领域节能降耗稳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能耗总量多、占比高、潜力大,是我省近年来节能降耗的重点。工业领域,组织开展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计划,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目标,强化责任考核,实施节能技改项目,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开展能效对标达标,实行企业能源审计,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前三年累计实现节能1245万吨标准煤,完成国家下达“十二五” 节能目标进度的78.6%。建筑领域,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在全国率先出台推进保障性住房优先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意见,发布实施绿色建筑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15项,全省新增绿色建筑标识项目78个、1169万平方米,新增节能建筑1.5亿平方米,被国家确定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省。交通运输领域,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济源市被确定为全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郑州、新乡两市被国家确定为“公交都市” 示范创建城市及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城市,累计获批国家甩挂运输试点企业10个,三淅高速公路卢氏至寺湾段被列为全国第一批“低碳公路”主题性试点项目。公共机构领域,注重发挥政府机构节能示范表率作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面。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全部设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全省公共机构办公区基本淘汰低效照明产品,组织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基本摸清全省5.1万家公共机构的节能基本信息。三年累计筹措资金近80亿元,用于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建设节能项目及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立国家电冰箱能效标识检测实验室,完成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3848套,定期开展能效锅炉测试565台。
        (五) 节能监督管理能力不断增强。节能法律法规配套制度日臻完善,启动实施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健全了能源计量、统计、监测、考核和预测预警制度,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新发布实施能耗限额地方标准9项。节能目标责任制得到落实,每年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公布考核结果,落实节能奖惩措施。有利于节能的价格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全面推行居民阶梯用电和用气价格,落实高耗能行业差别用电价格。节能监察力量日益壮大,组建河南省节能监察局,有16个省辖市、72个县(市、区) 成立了节能监察机构,配备节能监察仪器4724台套、执法车辆117部,初步搭建起了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执法体系。节能监督检查得到加强,累计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现场节能监察900家次,核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信息近5万条次,开展了能效标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等专项检查。
        (六) 全社会节能氛围日益浓厚。各级各部门按照《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规定,在每年的六月份,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了全民节能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落实节能表彰制度,全省有9个单位、7名个人分别获得“全国节能先进集体” 和“全国节能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首次组织开展了全省节能先进单位和节能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分别授予39个单位和119名个人“河南省节能先进单位” “河南省节能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部分领域还取得突破性进展,但随着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新的挑战和问题不断出现,主要表现在:
        (一) 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受资源禀赋因素影响,我省煤炭消费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超过80%,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以上,且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这种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给节能减排带来巨大压力。同时,我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政策还不完善,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缺乏强制性标准,光伏发电仍面临屋顶使用、融资、并网等难题。
        (二) 节能动力不足。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改造等行之有效、容易实现节能效果的措施,都已经实施了,余下的都是一些难啃的硬骨头,需要采取精细化管理方式来提高能效。作为节能主体责任的企业,随着煤炭价格持续走低,节能投入的积极性不高,加之生产负荷低、规模效益下降等原因,企业节能投入的能力不足。地方政府受经济形势和财政增支减收因素影响,绝大多数未按照《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规定依法设立节能专项资金,政府节能投入也不足。
        (三) 节能新技术推广力度不够。节能技术进步永不停歇,一项超前性的、创新性的技术,不仅可以推动节约能源,更可以作为一个大产业来发展,如清洁煤提质技术、秸秆制醇电气技术、秸秆碳化技术等。但是对这些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有关方面认识缺位,推动力度不大,造成“墙里开花墙外香” 和国家重视省里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错失了不少好的发展机遇。
        (四) 市场机制发挥不充分。从调研情况看,我省的合同能源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等市场化机制作用发挥得还不够,有利于节能的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还不完善,企业节能的自觉性不强。现有的节能服务机构规模小、力量薄弱,对日益增长的节能服务需求支撑不足,节能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五) 节能基础仍然薄弱。企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不足,较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地方强制性节能标准体系还不健全。能源统计力量特别是基层统计队伍仍然薄弱,现行能源统计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能源统计数据的质量和准确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节能监测信息平台有重复建设的倾向。节能监察机构数量尚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现有的节能监察机构由于刚刚组建,人才短缺、经验缺乏,节能执法能力还不强,全社会节能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尚未得到根本消除。
        (六) 节能法规有待完善。在法律、经济和行政推进节能的三个手段中,采取行政手段节能是我省的强项和优势,采用经济手段节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最薄弱的是通过法制手段实现节能。在调研过程中, 普遍反映修订《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2006年6月1日起实施,以下简称《条例》) 已迫在眉睫,主要原因是《条例》所依据的上位法《节约能源法》在2007年已经作了重大修订, 《条例》已与之不相衔接。《条例》中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当前和今后依法节能工作的需要,特别是《条例》中没有明确节能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已影响到了节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几点建议
        节能目标是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按时保质实现节能目标,是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也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河南的必然选择,必须统一思想、量化任务、硬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 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要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进程,注重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显著降低产品能耗。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配置,支持资源加工型产业向产业集聚区集聚,形成循环产业链。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减少煤炭的消费量,增加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的供给,提高绿色可再生和新能源的消费比重。严格能耗指标准入,新建项目能效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壮大发展规模,提升发展质量。
        (二) 加强技术创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要统筹整合省级各领域节能减排资金,探索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督促市、县政府依法设立节能专项资金,加大节能投入,引导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重大节能技术应用研究,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继续组织实施工业节能综合改造、建筑节能、智能电网、智能交通等节能重点工程,推进航空港区“智能城市” 建设,建设一批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充分发挥重点工程建设对实现节能目标的支撑作用。
        (三) 完善考核体系,提升政府监管水平。适应国家能源统计改革,调整完善全省能源统计制度,合理扣减电力净输出地区及生物质电厂的能源消费量,加强对能源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监测,改进节能考核指标体系,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真正建立起“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 的能源指标体系。改进节能目标考核制度,将年度节能目标考核同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挂钩,年度节能目标考核结果作为省对各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定量指标体系中节能指标的打分依据。要按照《节约能源法》的要求,落实节能表彰奖励制度,对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要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坚持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将节能评估和审查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挂钩,组织开展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指标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机制研究。
        (四) 强化综合协调,形成部门联动机制。要统筹考虑制定价格、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政策,形成政策合力,综合推进节能减排。探索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节能管理效率,按照“一个平台、信息共享” 的原则,统筹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能耗统计监测信息系统,建成全省统一的公共节能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在确保电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改进节能发电调度制度,创新利益分配机制,切实改变目前电力企业普遍因负荷不足造成的能源利用效率偏低现象。要加快推行市场化节能机制,改进合同能源项目管理方式,简化资金申报程序,争取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逐步成为开展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
        (五) 及时修订《条例》,强化节能执法检查。将修订《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并争取尽快出台。在修订草案时,要积极探索在条例中增加关于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的节能监管规定;将节能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监察制度、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等以地方法规形式确立下来;进一步明确节能管理和监督主体,赋予节能监察机构行政执法权力等内容。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适时组织开展节能执法检查。推动各级政府充实节能监察力量,加快完善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组织开展节能监察,形成部门节能行政执法合力,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节能违法必究。
        (六)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节能氛围。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坚决摈弃节能减排是对经济发展“做减法” 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决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节俭养德” 全民节约行动,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省节能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推动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环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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