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4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保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安排和主任会议要求,按照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由我带队,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组织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听取省农业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情况的汇报后,于2014年8月25日至29日,分别到周口、驻马店、新乡、鹤壁四市和鹿邑、长垣两县,对“一法一办法” 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县政府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 情况的汇报,实地检查了各地的基层农技推广站、科技示范户和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与基层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进行了座谈,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其他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对贯彻“一法一办法” 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 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 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各级依法推广的意识不断增强修改后的农技推广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印发法律读本、报纸专栏、专题讲座、集中培训、举办有奖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主题鲜明、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的宣传培训活动,努力营造各方面关心、理解、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有利氛围。
(二)大力推广优良品种适用技术,农业科技支撑能力不断提高近年来,全省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坚持科技兴农、兴粮,强化农技推广服务,为粮食生产“十连增”、农民增收“十连快” 提供了有力支撑。集成示范推广了大批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的先进适用栽培技术。2004~2013年, 全省粮食累计增产428.8亿斤,其中依靠科技提高单产的贡献份额占到70%以上。如新乡市建立良种繁育基地110万亩,大宗作物良种基本全覆盖,全市粮食连年增产,2012年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市”。
(三) 加快改革与建设步伐,公益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健全了机构,理顺了管理体制。制定出台并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高标准粮田建设,规划建设了1030个乡镇(区域)农技站,作为县级农技推广机构向基层延伸技术服务的平台,实行人员管理、资产和工作经费“三权归县” 的管理体制。二是开展了以业务用房为主的条件建设。抓住国家实施基层农技推广站条件建设项目的有利政策,争取中央投资34854万元,省财政配套11691万元,共投入46545万元开展乡镇(区域)农技站业务用房建设。周口、驻马店市分别投入4279万元、4976万元,新建85个、95个乡镇(区域) 农技站,新乡、鹤壁两市分别建设了55个、11个区域站。目前,有的农技站已建成投入使用。三是用好国家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资金,解决了部分工作经费。2012~2014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省项目资金53350万元,分种植、畜牧、农机、水产四个行业实施。其中种植业33775万元,在130个县(市、区,农场)实施,主要用于基层农技人员下乡服务、科技示范户和试验示范基地物化补贴、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等。四是加强了队伍建设。2012年以来利用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资金,每年对7000多名农技人员开展了短期业务培训。设立了“河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重点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农技人员给予奖励,调动其积极性。鹤壁市、新乡市探索创新培训方式,聘请国家级、省级农业专家对基层农技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五是强化了乡镇(区域) 农技站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农技推广责任制,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创建工作,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运行管理、服务质量、服务效果5个方面,对乡镇(区域)农技站实行星级评定,并制定了奖惩措施。
(四) 积极探索实践,农技推广服务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开展“万名科技人员包万村” 科技服务活动。全省1.3万多名农业科技人员,分包全省4.7万个行政村,开展粮食稳产增产和防灾减灾技术推广与服务,实现了技术指导服务的全覆盖、全程化。周口、驻马店市组织开展“千名农业科技人员包千村” 活动;鹤壁市开展“农业技术专家服务团” 科技下乡活动,每年指导服务农民13万人次。二是通过实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在各农业县普遍建立健全了农技推广机制。全省共培育科技示范户8万个,建设试验示范基地160个,带动辐射户154万户。驻马店市选聘460名技术指导员,培育科技示范户4600多个,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20多个。三是大力开展了农业高产创建活动。在全省120个粮棉油主产县,开展了小麦、玉米、水稻、棉花、花生、油菜等9类农作物高产创建,共建设高产示范方1030个。示范方内良种推广、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关键技术措施到位率达到100%,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鹤壁市玉米、小麦高产创建连创全国高产记录,被农业部定为全国整市建制高产创建5个试点之一。该市淇滨区钜桥万亩核心示范区粮食单产一直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四是有效实施了农民培训“阳光工程”。2009年以来,全省共投入资金6.53亿元,开展各类农民培训136万人,培养造就了一支“有文化,懂技术,擅经营,会管理” 的新型农民队伍。周口、驻马店市每年培训农民都在2.5万人以上,有力促进了农民科技素质的提升。
(五) 强化扶持引导,农技推广主体多元化得到较大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农业科研单位和院校的作用,开展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整合资源,创新技术服务协作机制,通过粮食生产督导、“万名科技人员包万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课题研究等方式,开展农技推广服务。河南农大在扶沟县建立蔬菜研究院,推广了20多个名优特新蔬菜品种和多项先进生产技术,使当地菜农亩均增收400元以上。
二是大力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水平。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8.6万家,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5500多家、植保专业合作社2500家左右,有力地推动了农机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服务社会化。周口市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8984家。
三是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力度。通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职业农民承担实施各类农技推广项目,培育科技示范户、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等措施,示范带动广大农户。西平县三毛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高标准粮田项目区农机技术示范推广,开展机耕、机播、机收、维修综合服务,辐射3000多农户,年作业总面积达到7.8万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配套法规需要修改完善。目前施行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是省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9月1日审议通过、2004年11月26日修正的。2012年农技推广法修改后,需要与上位法衔接,尽快修改完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二)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缺乏稳定持续的经费保障。全省绝大多数县的基层农技推广站工作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只能解决部分地方的部分工作经费。2014年新建的区域(乡镇)站投入使用后,缺乏稳定、持续的经费保障,正常运转困难很大。
(三) 乡镇(区域)农技站条件建设投入仍然不足全省乡镇(区域) 农技站业务用房建设完成后,要保证尽早投入运行,履行好农业科技公共服务职责,还需要配备必需的检验检测仪器、信息化服务设备和农业科技服务车等,还需要财政给予支持。
(四) 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一是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按照农技推广法关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规定和农业部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编制测算参考标准测算,全省县乡两级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1.65万人,目前实有专业技术人员数仅达到55%。二是基层农技人员年龄偏大。据对商丘、周口、南阳、驻马店、信阳5个农业大市的调查,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45岁以上人员占37%,35岁以下人员仅占22%,基层农技推广队伍“青黄不接”,存在“断层” 的隐患。鹿邑县县乡两级农技人员年龄基本都在45岁以上,且近15年没有新进高校毕业生。三是基层农技人员知识老化。近几年,我省依托国家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的实施,对部分农技人员进行了培训,但培训覆盖面小、时间短、效果有限,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全省基层农技人员知识老化的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 坚持广泛深入学习宣传“一法一办法”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坚持不懈抓好“一法一办法” 的学习宣传贯彻,努力形成各级领导干部、农技人员普遍知法、自觉守法的局面,为提升我省农技推广服务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 加快修改配套法规,进一步强化法律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已将修改《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列入2014~2018年立法规划。下步要尽早修改施行,进一步强化农技推广的法制保障。
(三) 解决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经费,保障履职需要把乡镇(区域) 农技站维持基本运转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解决日常水、电、办公、通讯、交通、房屋维护、设备检修、值班生活等费用。支持多元投入,乡镇(区域)农技站承担实施各类农技推广、农民培训项目等,可积极与科研部门、涉农企业合作,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弥补经费不足。
(四) 进一步加强乡镇(区域)农技站条件建设,提高农技推广现代化水平为乡镇(区域)农技站配备必须的检验检测仪器、信息化设备、农业科技服务车等,以满足基本的推广服务工作需要。
(五)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农技人员素质选拔优秀农技人员, 充实到农技推广一线, 尽早把乡镇(区域) 农技站人员配备到位。探索通过设立农技推广服务特岗、定向委托培养等办法,培养和选拔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区域)农技站工作,优化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结构。加大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力度,分专业、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培训,全面提高其政策、业务、管理综合水平。
(六) 强化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农业科技服务社会化发展在充分发挥乡镇(区域) 农技站等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导作用的同时,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引导、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学校和科研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服务,进一步促进农技推广主体多元化,健全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体系。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