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侨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
(2013年11月27日)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11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侨务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为做好这项工作, 委员会先后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起草提出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侨务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实施方案》,经第14次主任会议审定通过后予以印发。根据方案要求,8月15日,我们组织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了解并熟悉涉侨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专业知识。8月20日,我们组织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听取了外侨、商务、工商等14家省直部门关于侨务工作情况的汇报。针对我省侨(港澳)资企业发展的一些详细数据掌握的还不够详实的情况,我们先后于9月12日、10月21日两次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侨(港澳) 资企业情况进行座谈,针对统计渠道、方式、手段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完善举措,切实地摸清我省侨资企业的底数,掌握我省侨(港澳)资企业发展详情。9月至10月,我们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省“五侨”单位及省直相关单位负责人,由常委会储亚平副主任带队,深入平顶山、许昌、洛阳、三门峡、郑州、焦作6个地市,对我省侨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当地政府的汇报,同有关涉侨部门,以及侨资企业、归侨侨眷代表进行了座谈,实地走访了部分侨资企业,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省辖市人大常委会也通过调研,向委员会提交了调研报告。10月下旬,委员会赴侨务工作开展较好的广东省学习考察,深入进行交流,并实地调研了深圳华侨城。通过以上工作,调研组对所掌握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综合分析,提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侨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侨务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河南是内陆省份中的侨务大省。据初步统计,目前我省有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约300万人。其中,海外侨胞约150万人,主要分布在欧美、澳新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归侨侨眷约150万人,分布在全省各地,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台转侨” 人员的亲属。我省有加拿大河南同乡会、俄罗斯中国中原商会、澳大利亚河南中原联谊会、美国河南总商会等海外侨胞社团63家。据商务、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提供数据,截至2013年6月,我省累计设立侨(港澳)资企业5614家, 占全省外资总数的50%;合同资金393.47亿美元,占全省外资总额59.1%;实际到位资金330亿美元,占全省外资总额57.6%,在我省外资企业中占有十分重要地位。企业资金主要来自香港、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澳门、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国家和地区,生产经营领域主要涉及煤炭电力、房地产、机械制造、服装加工、印刷、化肥农药、粮食加工、林木种植、塑料化工、工程技术研究等。近年来,我省遵循党和国家的涉侨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涉侨法律法规,坚持以国内为基础、国外为主导的侨务工作思路,不断提高侨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突出服务、主动作为,维护侨益、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在服务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积极开拓工作思路,创新侨务工作机制。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侨务工作,将侨务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更新观念,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出台相关政策,健全工作机构,推进侨务工作。二是三个协调机制,持续开创“大侨务” 工作新局面。省委外事(侨务) 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研究商定全省的涉外涉侨重大事项。“五侨” 联席会议制,即省人大民侨外工委、省政府外侨办、省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省侨联、致公党河南省工委各自发挥职能作用,共同研究解决涉侨热点难点。全省侨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省政府对侨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三是着力构建为侨服务网络,推动侨务工作向纵深发展。今年5月,我省成立覆盖全省的侨务法律维权服务网络,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分别成立了华侨法律维权服务站。这一做法在全国属于首创,得到了国务院侨办的充分肯定,并拟向全国推广。省外侨办与省民政厅还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侨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在郑州、开封、洛阳等市争创了社区侨务工作2个全国明星社区,8个全国示范单位。
(二) 充分发挥侨务工作优势,着力服务我省发展大局。一是积极搭建平台载体,做好我省侨务引智引资工作。通过举办中美中西部合作论坛、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打造华侨华人中原经济合作论坛、中原侨商投资企业协会、河南华侨华人人才信息库等平台载体,服务我省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据统计,华合论坛已成功举办4届,共邀请来自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300多位海外侨商和华侨华人参会,签订合作交流项目协议、合同208个,合同金额1600多亿元人民币。2012年,我省成立了中原侨商会,进一步促进我省侨资企业健康发展。二是打造投资环境优势,促进侨资企业健康发展。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发展的严峻形势,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关于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精简审批事项,优化投资环境,提高服务侨商的能力和水平。省商务厅推出了《河南商务系统优化投资环境、保护客商权益的八项具体举措》,在全国率先取消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审批,着力打造我省投资环境优势。三是进一步推进涉侨公益事业发展。我省相关部门持续提升办事效率,切实尊重捐赠人意愿,用好捐赠钱物,确保涉侨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以来,全省接受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捐资兴办公益事业项目328个,资金总额约8.82亿元人民币。其中,同乡会、宗亲会和基金会是最主要的捐赠主体。
(三) 健全完善涉侨法律法规,依法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一是完善涉侨地方法规,加大侨法贯彻实施力度。积极组织协调省直有关部门,配合全国人大华侨委、外事委完成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出入境管理法》修订等各项涉侨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各级对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多次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督促推动涉侨问题的解决。全省检察机关推行涉侨案件专人专办、内部监督制约和定期回访工作机制,确保涉侨法律法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做好侨法宣传教育,营造依法护侨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通过在新闻媒介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在广场、社区设立“侨法宣传角”等,积极开展侨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出全社会护侨爱侨的浓厚氛围,多次受到国侨办的表扬。三是做好侨务信访工作,切实维护侨益。各地各部门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着力畅通信访渠道,加大处理涉侨重点难点信访案件力度,推动问题协调解决。许昌、焦作、漯河等地建立健全了领导阅批查办、信访限时办结等侨务信访制度,确保了侨务信访案件从受理、办理到反馈各个环节渠道畅通,深受广大侨界群众的好评。
(四) 持续关注改善侨界民生,切实解决归侨侨眷实际困难。一是妥善解决涉侨历史遗留问题。我省及时出台了《关于为困难老归侨发放生活补助费的通知》、《关于调整早期归国华侨退休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关于解决我省困难企业老归侨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妥善解决涉侨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侨界民生奠定了基础。二是做好涉侨扶贫救济。截至目前,我省贫困归侨侨眷约有15.1万人,其中城市约6.4万人,主要分布在开封、洛阳、鹤壁等市。2011年,我省出台了《关于做好困难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帮扶救助困难归侨侨眷为重点,切实改善我省侨界民生。三门峡根据有关政策,在市区经济适用房小区挤出21套房源一次性集中解决全市老归侨的住房问题,得到国侨办充分肯定,该小区也被授予“全国社区侨务工作先进单位” 称号。三是实施教育医疗扶助。近年来,我省多次举办归侨侨眷失业人员技能“三免一报” 培训班,免食宿学费、报销路费,再就业率达81.6%。教育系统通过教育救助及侨务助学,对家庭困难的归侨侨眷子女,及时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开封、洛阳等地还设立了归侨侨眷定点医院,为归侨侨眷就医提供绿色通道等优惠照顾。
(五) 努力涵养侨务资源,不断拓展侨务公共外交。一是通过海外联谊涵养侨务资源。我省着力打造“海外河南社团负责人恳谈会”、“河南海外之友联谊会”,举办了“拜祖寻根”、“华裔青少年中国寻根之旅河南营” 等一系列活动,各级出访团组主动加强与海外侨团侨领、华人参政人士和华商的联系,服务国家整体外交,服务我省经济建设,形成了“以侨促外、以外促侨” 的良性互动局面。二是通过寻根谒祖涵养侨务资源。近年来,大批的海外华侨华人纷纷来河南拜祖寻根,为我们提供了发挥地缘亲缘优势、开拓侨务资源的有利条件。省政府外侨办、省侨联促成国务院侨办和中国侨联成为黄帝故里拜祖大典主办单位,进一步扩大了其国际影响力和广泛吸引力。三是通过文化宣传涵养侨务资源。我省坚持以河南历史文化为纽带,通过派遣教师赴海外华文学校任教、申报华文教育基地等活动,全方位向海内外展示河南历史文化的深厚底蕴和崭新形象,推动侨务工作对象由河南籍侨胞向所有海外华侨华人转变,为开展对外经贸合作、引智引资和科技文化交流创造条件。
二、我省侨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有些地方和部门对侨务工作认识有偏差,侨务工作机构有待进一步健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领导同志对侨务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片面认为侨务工作与本地区本单位当前实际工作的关系不直接,不了解侨资企业在外商投资比例上其实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不知道也不善于从“侨”的角度开展招商、亲商工作,往往只看到归侨侨眷的困难和麻烦,看不到其独特优势和潜力,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两个忽视”:忽视发挥作用,忽视维护权益。个别单位及群众对“适当照顾” 归侨侨眷的政策也存在某些偏见和误解。这些都是需要在观念上特别是各级领导的思想上着力解决的问题。各市县侨务工作发展不平衡,基层侨务部门建设亟需加强。目前,全省159个县(市、区)中有32个尚无侨务工作专设机构,占20.13%;在已设置侨办的县(市、区),多属政府办或统战部内设机构,近1/3与旅游局、民宗局等部门合署,办公条件无法保障;基层普遍缺乏侨务工作专项经费,侨务工作人才储备短缺,导致部分基层侨务部门长期处于“沉闷” 状态。
(二) 侨资企业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提升。有些地方投资环境欠佳,在引进侨商来豫投资方面前期引进有力,后期服务不足,吸引、鼓励侨商来豫创业投资发展的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缺少对侨资企业的专门优惠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侨商投资信心。个别地方依法护侨观念淡薄,对侨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侵犯侨商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涉侨投资纠纷和案件得不到及时公正的解决,一些已判决案件执行困难。当前,侨资企业发展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如劳动密集型侨资企业逐渐丧失竞争优势;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高的旗舰型企业还不够多;部分小微侨企抗风险能力弱。对此,涉侨部门需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完善举措、提升手段,更好地鼓励、引导、扶持侨资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三) 维护侨益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基层单位和部门对侨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缺乏足够了解,工作上急功近利,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方面存在一些欠缺,为侨服务的工作还不够及时主动,对归侨侨眷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答复、办理和保护的不够迅速、到位。涉侨信访案件往往涉及财政、人社、民政、公安、工商、税务、住建等诸多政府部门。在协调处理解决侨务信访纠纷时,存在一定工作难度。此外,个别地方还存在对下岗失业和生活困难的归侨侨眷关怀照顾不够等情况。
(四) 侨情掌握还不够详实。一是各地在开展侨情普查或调研,摸清华人二、三代和改革开放后出国的新华人华侨基本信息时,许多人出于种种考虑不愿主动登记备案,只有遇到问题时才会主动找侨务部门,致使侨情基数难以切实掌握。二是侨资企业界定困难。在相关部门的企业登记注册、调查统计及年检数据里,均无侨资企业的备注,给侨资企业认定和数据统计带来困难。三是各地在开展侨情普查时,受人力、经费和统计手段制约,存在不少现实困难。各涉侨部门之间在侨情资源共享方面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完善。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侨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 进一步提高对侨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侨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侨务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作,是服务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条重要战线。十八大指出,要“认真贯彻党的侨务政策,支持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 9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中国改革开放事业取得伟大成就,广大华侨华人功不可没。华侨华人发挥在资金、技术、管理、商业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在中国各地投资兴业,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有力促进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推动了中国同世界的交流合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始终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侨务工作的政治性、重要性、敏感性,切实增强做好侨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把坚持党的领导和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服务河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为工作的基本目标,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在各项工作中予以体现,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不断创新侨务工作新思路,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寻求新突破,实现新发展,开拓新局面,取得新成效。
(二) 切实发挥侨务工作独特优势,更好服务于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当前,侨资企业实际占到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的半数以上,地位十分重要。进一步利用好侨务经济资源、智力资源和商务网络资源,发挥广大海外侨胞的独特作用,对于推进我省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三大国家战略规划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着力搭建平台载体,充分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在服务河南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中的作用。以侨引智,加强我省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人才信息库建设,引进海外侨胞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提高侨务招才引智工作质量和成效;以侨引资,加大侨务招商的工作力度,引导海外及沿海发达地区侨资企业参与我省经济社会建设,推动其技术资本与省内新兴产业基地进行项目对接,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借助侨力,在广泛联络华侨华人到河南投资兴业的同时,充分发挥海外侨团、侨领、侨商企业家对住在国法律熟、市场熟、人脉熟,有资金、有产业、有实力的优势,把侨务资源与社会资源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河南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新途径。要着力优化投资环境,积极引导侨资企业健康发展。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简化行政审批,提高效率水平,严格依法办事,加强市场监管,不断优化我省投资环境;进一步建立完善我省各级涉侨维权投诉协调机构和统筹协调机制,协调和督促解决涉侨投资难点问题;定期开展侨商维权专项活动,重点督办情节严重、影响突出的侵犯侨商投资合法权益的案件;完善涉侨法律法规,依法维护侨商合法权益。
(三) 依法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凝聚侨心侨力共筑中国梦。侨务工作功夫在国内,影响在海外。要进一步加强与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和侨资企业的联系,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听取他们的建议、批评、意见和诉求,了解他们的所想所思所需所盼所急,对侨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和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认真调查研究,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推动这些海内外侨胞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尽快得到进一步解决。要创新服务手段,努力帮助归侨侨眷妥善解决住房、就业、子女入学、养老、医疗保险以及困难生活补助等实际问题,对病、残、老归侨侨眷等侨界困难群体要给予重点照顾,切实维护和保障他们的正当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共享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最大限度的凝聚广大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共识,倡导他们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
(四) 切实加强涉侨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全社会依法护侨的良好氛围。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多项措施,在法制宣传上联手动作,积极有效地推动涉侨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持续营造依法护侨、真心护侨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把学习宣传涉侨法律法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不仅抓好在归侨侨眷和涉侨部门的宣传,更要抓好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改变“圈内热、圈外冷” 的现象。不仅向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宣传与他们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严格依法投资、守法经营,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要多向广大人民群众、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宣传侨务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他们的侨务法律意识和依法护侨的水平。
(五) 健全完善侨情普查机制,真正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建议由省政府牵头,各涉侨部门广泛参与,发挥各自优势和渠道,与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活动相结合,抓紧联合进行侨情调研,详细调查了解我省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出国留学人员、归侨、侨眷、侨资企业的基本情况,真正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做到普查登记不漏、不重、不错,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要及时跟进动态情况,对侨情普查数据进行疏理、汇总、核查、归档,建立全新的侨情档案,向党委、政府及各有关单位提供相关的侨情信息,实现侨情资源共享,为我省引资引智工作、侨务资源涵养培育提供第一手资料。
(六) 夯实侨务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侨务工作机构,理顺工作关系,切实解决好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问题。多方筹措经费,加大对侨务工作的投入,保障侨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要针对侨务工作的特点,把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工作结构,提升人员素质、提高工作效能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在能力提升中落实自身建设新目标,持续赋予干部队伍新活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情系侨胞、勤政廉政的侨务干部队伍。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形成依靠社会力量、依托社区开展侨务工作的新机制,不断开拓侨务工作新领域,努力推动侨务工作新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