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选谢伏瞻同志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议案
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书面请示补选谢伏瞻同志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批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提请补选中共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谢伏瞻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补选谢伏瞻同志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议案
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书面请示补选谢伏瞻同志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批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提请补选中共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谢伏瞻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