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
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3年11月27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现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现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 代表建议的提出及交办情况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817件。经过认真分类分析,属于社会事务及公共事务方面的370件,占建议总数的45%;属于科学、教育、文化、卫生方面的139件,占建议总数的17%;属于农、林、水利方面的93件,占建议总数的11%;属于财政、税收和金融方面的44件,占建议总数的6%;属于资源环境方面的46件,占建议总数6%;属于政治方面的38件,占建议总数5%; 属于其他单位的43件, 占建议总数5%;属于党群方面的35件,占建议总数的4%;属于人大类的9件,占建议总数的1%。今年的建议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主题突出,内容广泛。代表们围绕我省深入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战略,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区域经济协调、转变发展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合理化的建议。这些建议的提出,有力地推动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而且也推动了“一府两院” 工作作风的转变。二是数量增加,质量提高。今年代表建议数量比去年增加了112件,建议质量明显提高。许多建议条理清晰、理由充分、措施具体、要求明确,既有大量加快经济发展的贤计,又有许多促进社会发展的良策。三是内容交叉多,办理难度大。许多建议内容综合性强,往往不是单个的具体事项,需要两个以上的单位和部门共同办理、协商解决,有的甚至需要省政府研究解决。同时,一些建议内容还涉及到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使得建议落实起来比较困难。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结束后,按照《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规定,817件代表建议已全部交由有关党群部门、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及其他有关单位办理。其中交党群部门承办104件,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承办10件,省、市人民政府承办767件,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办21件,省人民检察院承办6件(以上均含交叉办理件)。具体承办代表建议单位共102个,在50件以上的单位分别是:省发展改革委(166件)、省财政厅(129件)、省教育厅(93件)、省交通运输厅(73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69件)、省农业厅(64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57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57件)、省民政厅(53件) 等9个单位。
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及取得的实效
经过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截止2013年7月19日,今年的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了代表。从办理情况看,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36件(A类件),占65.6%,比去年提高了一个百分点,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358件(B类件);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要以后解决的59件(C类件)。目前,从收到的代表反馈意见看,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各承办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其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工作开展的具体实践。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在年初召开的代表建议集中交办会议精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一是进一步重视建议办理工作,责任更加细化,标准更加明确。各承办单位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到处室,责任到个人,并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机关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谢伏瞻省长于4月24日专门批示,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办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促进政府改进工作”;其他省政府领导也相继要求联系部门认真办理,抓好落实。省法院把办好代表建议、接受人大监督作为一项基本政治原则、政治立场,不推诿,不敷衍,对代表负责,对人大负责。省“两会” 结束后,四次召开党组会,两次召开集中交办会,六次召开推进会,部署安排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省检察院坚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争取代表监督支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提升执法水平的重要抓手,实现了三个促进:一是促进了监督意识的增强;二是促进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深入落实;三是促进了执法水平的提升。二是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建议办理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各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套规范、有效、健全的程序机制,办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省法院下发了《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修订完善了《加强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的规定》;省农业厅制定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制度》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督促检查实施细则》,明确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原则、组织领导、办理范围、办理程序和奖惩办法。三是进一步创新办理方式,切实解决代表所提问题。各承办单位积极适应办理代表建议的新形势新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办理质量。省环保厅为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组成两个调查组,分赴我省5个市、14个县(市、区),对建议所提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实地考察,先后召开座谈会12次,听取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如在办理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的建议” 时,通过认真研究,组织制定了《河南省“蓝天” 工程行动计划》。四是进一步把办理工作融入到部门工作中,推动部门工作。各承办单位坚持把建议办理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查自身工作的一面镜子,作为促进部门工作的一种动力,把建议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以建议办理促部门工作。在办理凌国钧等代表提出的第548号《关于尽快建设新时期农村专业技术推广队伍》的建议,省农业厅先后组织多个调研组,邀请省农大、农科院等有关单位的专家,带着问题到市县及乡镇座谈研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于2013年5月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由省级财政从2013年地方债务资金中解决,为加快项目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省金融办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省级银行、营造诚信融资环境、规范投融资公司发展” 等建议,积极推进省级银行组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设立等工作,相继出台了《河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办法》、《2013年省级投融资公司工作方案》等文件,促进了我省金融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三、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主要做法
2013年,选任联工委把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和实效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切实抓紧抓好。主要是:
(一) 夯实基础,在提高建议提出质量上下功夫。建议提出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办理的效果,而高质量的建议源于代表高素质的履职能力。人代会召开前夕,省人大常委会及各省辖市人大常委会在对新当选代表进行普遍培训的基础上,组织了代表的视察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提好建议创造了条件,同时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代表团负责建议的工作人员进行建议办理工作的专题培训,明确他们的职责要求,为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当好参谋,搞好服务。
(二) 突出重点,在务求实效上求突破。在继续坚持以往组织代表专题视察建议办理工作和对建议办理情况通报等形式进行督办的基础上,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了14件重点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进行跟踪督办,通过重点建议的跟踪督办和解决,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 向“落实型” 转变,努力提高代表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率。除省人大常委会确定重点建议外,有关承办任务单位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了本单位重点办理的建议,由厅领导牵头督办,从而更好地促进了建议的落实和解决。
(三) 创新方法,在运用科技手段上求突破。为确保建议办理质量、推动建议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王保存副主任对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选工委和代表建议办理有关单位要加强调研,采取措施,推进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在王保存副主任的带领下,选工委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赴江苏、上海等地学习考察了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化建设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选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等有关单位,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化建设的有关问题。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3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和各承办单位的不懈努力下,已顺利完成,并在办理质量和实效上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建议办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亟待解决和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个别单位仍不同程度的存在着重答复,轻落实的情况;个别建议的答复缺乏分析、说理,针对性不强;一些涉及多个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建议相互沟通与协调不足,有的答复意见相互矛盾,有些主办单位没有把多个协办单位的意见完整纳入答复意见中;代表建议网上办理及电子信息化处理工作需要抓紧建设运行。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克服和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整改的具体措施,在进一步增强建议办理的自觉性、针对性、协调性、实效性上狠下功夫。选任联工委要结合常委会修订《关于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认真总结建议办理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将其上升为法规的内容,更好地把握建议办理工作的规律和方法,提升建议办理工作水平;要加大力度,进一步贯彻好2008年主任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提升代表建议的提出、批办、办理和督办的质量和水平;要加强与办公厅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加大推进代表建议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力争早日实现代表建议网上提出、批办、交办、办理、答复、反馈、重新办理;要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制度,对存在问题单位给予严肃批评,对办理好的单位予以表扬;要加强对代表和建议办理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加大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力度,把代表满意、建议落实、推动工作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最高衡量标准,实现代表建议办理由“答复型” 向“落实型” 转变。总之,选任联工委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创新的手段,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努力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做出积极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