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伏瞻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春良主持会议,副主任蒋笃运、李文慧、赵建才、王保存、段喜中和秘书长丁巍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了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省民政厅、省文化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开封、洛阳、平顶山、焦作、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等市地方性法规的说明。
按照日程安排,第二次全体会议之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会议议题进行分组审议。
副省长戴柏华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