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2013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字体: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10-28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2013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2014年7月30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郭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朱焕然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河南省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审计厅厅长刘荃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两个报告和《河南省2013年全省及省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议。预算工作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河南省2013年全省及省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关于河南省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2415.4亿元,为预算的106.9%,增长18.4%,加上中央补助、中央代理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和上年结余结转等资金后,全省财政收入总量5931.8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支出5582.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6%, 增长11.5%。省级公共财政收入133.9亿元, 为预算的102.2%, 增长8.4%。省级公共财政支出790.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3.6%,增长10.5%。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819.3亿元, 增长42.8%; 支出1741.1亿元,增长35.7%。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47.7亿元,增长31.4%;支出125.8亿元,增长4.3%。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1亿元,支出5.7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亿元,支出4.2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87.1亿元,支出1198.7亿元,收支结余288.5亿元,滚存结余1561.4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88.1亿元,支出667.1亿元,收支结余121亿元,滚存结余835. 3亿元。

        预算工作委员会认为,2013年省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围绕实施“三大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较好地完成了2013年省财政预算,有力地支持和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河南省2013年省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同时,预算工作委员会认为,2013年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约束力不强,调整和追加较多;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结余结转资金较多;一些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不规范、不透明,存在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预算绩效管理亟待加强。省审计厅依法对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充分肯定财政工作的同时,也指出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的意见。建议省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于2014年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针对2013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预算工作委员会建议:

        (一) 积极推进预算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健全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研究编制三年财政规划。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和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完善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加快推进绩效评价制度建设。加快建立规范合理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二) 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各类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管理。预算编制要更加科学、细化,提高部门预算年初到位率,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和追加,减少结余结转资金,严格执行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回收制度。加快推进按经济分类编制决算。加强财政监督问责,严肃财经纪律。

        (三)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减少财政对竞争性领域的投入,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 经费。重点加大对科技创新、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范围,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财政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 加强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的审计监督,完善对重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制度。政府及各预算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堵塞漏洞,认真解决屡审屡犯的问题,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要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后,由省审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版权所有: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豫ICP备05016546号
电话:0371-65954030(总值班室) 邮编:450003
地址:郑州市纬二路五号院 电子信箱:hnrdxxjszx@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