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洛阳市环境保护教育条例》的决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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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12-05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洛阳市环境保护教育条例》的决议(草案)
(2014年12月4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批准的《洛阳市环境保护教育条例》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洛阳市环境保护教育条例》符合法律规定。会议决定,批准《洛阳市环境保护教育条例》,由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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