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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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10-28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

———2014年7月28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张维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请审议。

        一、我省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基本情况

        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市两级相继组建了专门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政府机构设置上加快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步伐,全省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国有经济的活力、影响力、带动力显著提升。截至2013年底,全省地方国有企业共4042户(其中一级企业2177户),资产总额达到1.8万亿元,2003年至2013年年均增长15.3%;净资产达到5864亿元,年均增长16.2%; 营业收入达到7469亿元, 年均增长13.9%;实现利税达到442亿元,年均增长12.8%。其中,32户省管企业(一级企业) 资产总额增长到8423亿元,年均增长22.4%;净资产增长到2196亿元,年均增长15%;营业收入增长到4950亿元,年均增长26.6%;实现利税增长到268亿元,年均增长18.5%。从级次分布看, 省本级国有企业1711户(一级企业245户),总户数占42.3%,国有资产总量占43.4%;市本级企业776户(一级企业526户),总户数占19.2%,国有资产总量占41%;县区级企业1555户(一级企业1406户), 总户数占38.5%,国有资产总量占15.6%。从行业分布看,国有资产主要分布在工业、社会服务、交通运输、金融、批发和零售等五大行业。五大行业的企业数量分别占29.5%、9%、3.2%、0.5%、23.3%, 资产总量分别占46.5%、15.1%、10%、9.4%、2.6%。

        (一) 国有经济运营质量不断改善,服务大局能力进一步提高。立足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引领、支撑、示范、表率作用。一是支撑带动作用有效增强。以省管企业为依托,形成了河南能源集团新洛轴工程和鹤壁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平煤神马集团盐化工产业园、郑煤机高端液压支架基地等一批重要产业基地,积极参与郑州机场、高速公路、城际铁路、地铁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投资建设了郑州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通过收购卢森堡货航股权建立了首个国际货运航空基地公司,顺利开通郑欧国际班列并实现常态化运营,为我省三大国家战略实施作出了贡献。二是影响力和品牌效应明显提升。2013年入围中国企业500强的省内国企9户,其中省管企业5户,河南能源集团位列世界企业500强328位。郑煤机成为国内市场份额最大、技术领先的液压支架制造企业,郑州机场客运吞吐量超过1300万人次、货邮量增幅连续3年居全国第一,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是国家确定的粮食交易中心,中原证券跻身券商第一方阵,河南日报报业集团、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均跃居全国行业十强。三是科技创新能力逐步提高。省管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8个,省级企业技术(工程技术)中心40个;博士后工作站13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2011—2013年,省管企业累计投入研发资金170多亿元,每年完成科研和新产品开发1000项左右。四是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作用更加凸显。国有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淘汰落后产能、安全生产和保障就业等方面勇挑重担,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关键领域、关键时刻发挥了顶梁柱作用。在四川江油灾后重建和新疆援建中,累计建设项目37个,已完成投资63亿元。2004—2011年,省管煤炭企业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优先保障省内发电企业用煤,累计供应电煤2.42亿吨,减收让利223.6亿元;2010年以来又累计投入230多亿元重组整合省内中小煤矿,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 国企改革持续推进,企业经营机制发生重大变化。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转换经营机制,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一是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先后对5000多户企业实施了改革改制,做强做大了一批市场主体,对2400多户一般竞争性的中小企业实行了改制退出,省管企业中有10户集团层面实现了产权多元化,拥有控股上市公司13家,国有资产证券化率达30%以上。二是公司治理结构逐步规范。按照《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法》,推动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向32户省管企业派出了监事会,在6户省管企业开展规范董事会建设试点工作,建立了外部董事人才库,制定出台了董事会评价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三是企业内部改革不断深化。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竞争上岗和以岗效工资为主的劳动用工制度,初步建立起管理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的新机制。半数以上省管企业进行了用人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了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和员工双向选择制度。四是社会负担和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精干了企业主业。全省国有企业自办的484所中小学校,有449所移交当地管理。通过债务重组,安彩、洛轴、莲花等一批困难企业的上市资源和有效资产成功保全。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任务,先后实施140个政策性破产项目,涉及资产164亿元,负债297亿元,职工38.3万人。

        (三) 积极推进国有资本重组整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进一步优化。以重组整合为主要手段,加快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一是深入推进企业战略重组。按照资产、产业、技术和资源重组整合的“3+1”模式和“六统一” 的要求,围绕煤炭、化工、钢铁、有色、装备制造等板块,深入推进跨所有制、跨地域、跨级次调整重组。2008年以来全省共实施战略重组项目589项,引进资金720亿元,盘活资金302亿元,吸收社会就业27.5万人。二是加快省内优势企业重组整合。按年度实施《企业战略重组重点项目工作方案》,先后整合相关领域资产组建了河南煤化集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投资集团、国控集团、商贸集团等一批企业集团和交投、铁投、水投、航投、文投等省级投融资平台。去年9月,重组河南煤化集团、义煤集团成立了河南能源集团。三是全面深化与央企战略合作。持续开展与央企合作专项活动,目前合作在建项目287个,总投资额7349亿元,近3年央企累计到位资金3195.7亿元,中粮郑州产业园、中航洛阳光电技术产业基地、三门峡中国黄金产业基地以及中国移动“无线城市群” 等一大批基地型、龙头型项目顺利落地。

        (四) 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步伐加快,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深入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坚持“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 的原则,边探索边完善,基本形成了符合河南实际的国资监管体制。一是大力推进企业脱钩改制。以省属、市属企业脱钩改制为抓手,持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努力拓展监管范围。2009—2010年,推动17个省直单位的112户企业完成与主管部门脱钩,涉及资产114亿元,净资产13亿元,职工1.6万人,离退休人员5300人。2010年又启动了市属企业与主管部门脱钩改制工作,目前全省列入统计的849户企业90%以上实现脱钩。二是不断完善“四大监管体系”。省市两级成立国资监管机构,县区明确了国资监管责任主体,完善了省市县三级组织体系;共出台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近500项,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建立了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经营目标考核相结合、与保值增值考核相统一的业绩考核体系;加强统计评价、产权管理、财务监督等基础管理,形成了以外派监事会为核心,与审计、纪检、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监管链条。特别是2013年,针对省管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风险点,制定和修订了投资管理、奖金管理、招标采购管理、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了监管制度。三是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2011年启动实施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2012年和2013年累计征收国有资本收益8.3亿元,支出7.3亿元,主要用于企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改革改制,并同步建立了收益收取、项目支出、资金使用评价等工作机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国有企业改革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仍有相当差距。一是产权制度改革需要深化。国有大型企业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相对较慢,国有股权的比重较大,股权结构不尽合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还有较大空间。二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一些国有企业董事会作用没有有效发挥,规范化董事会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董事会的考核和外部董事的选拔、任用、评价机制不完善,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关系不理顺,存在重大决策“一言堂” 和内部人控制现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有待提高。三是企业活力不足。一些企业经营机制尚未得到根本性转变,市场适应能力不强,竞争力不足,企业管理的行政化倾向浓厚,内部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不到位,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没有真正建立。

        (二) 国有经济布局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一是产业结构不优。国有资本多数布局在工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工业又主要集中在传统产业,能源、原材料等产能过剩行业比重偏大,处于产业链前端和价值链低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比重偏小。二是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多数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比较薄弱,研发投入不足,缺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知名品牌。三是企业盈利能力较弱。有些企业资产规模偏大与管理方式粗放并存,资产负债率和经营成本居高不下,影响了企业效益。部分重点企业经营困难,解困转型的任务仍然很重。在市场需求不足、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情况下,这些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上半年省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361.8亿元, 同比增加117.8亿元, 增长5.2%;实现利润同比下降68.4%。

        (三) 国资管理体制有待继续完善。一是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现象仍然存在。一些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还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国有资源统筹运作能力还不够强。二是国资监管的效率和水平亟待提高。国资监管的制度体系还不完备,国资监管机构的行权履职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力度还需继续加强。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健全,对企业领导人员还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手段,没有真正形成监督的合力,企业内部尤其是主要领导人员的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四是国资监管工作缺少地方性法规。我省经营性国有资产体量较大、分布在多个领域,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亟需制定统一的地方性法规加以规范。

        (四) 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和社会负担仍然较重。一是部分大型企业办社会职能还没有完全分离,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不彻底,全省尚有500多户厂办大集体企业,涉及6.5万人,其中在职职工4.3万人。二是一批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企业和低效资产亟待改制退出,其中涉及“壳公司” 1600多户,缺少必要的改制成本,维稳压力也比较大。三是近几年省管煤炭企业先后接收了38户地方困难企业,涉及职工10.7万人, 累计投入资金558.5亿元,担保70.2亿元。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国资监管的思路举措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全省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下步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 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围绕我省三大国家战略实施,推动国有资本重点向公共服务、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战略性先导产业、已形成优势的产业等四个领域布局。培育壮大国有资本流动平台,推动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统筹运作。加快对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企业的重组整合,提升产业集中度和集约发展能力,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和“壳公司”,采取依法破产、清算注销等方式有序退出。

        (二) 明晰国有企业功能分类和投资运营模式。拟将全省国有企业分为公共服务类、竞争类、功能类三种基本类型,实施分类改革、分类监管。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资本投资和项目建设,促进存量调整和增量优化,培育一批优势企业,做强做优重点产业。整合或划拨现有国有企业股权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通过资本运营实现国有资本有序进退、合理流动,提高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能力。

        (三)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打破所有制界限,围绕国有资本存量和增量,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外资、机构投资者等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制重组和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着力推动二级骨干企业股份制改革,带动三级及以下企业全面放开搞活,形成一级强、二级活、三级专的发展格局。推动企业采取首发、借壳、分拆等方式加快上市步伐,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或主营业务资产上市。通过分类试点探索员工持股的多种形式,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四) 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建设,在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加快实施外部董事制度,逐步落实董事会选聘经理层等职权。推行国企高管任期制、契约化管理,逐步实现去行政化。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完善企业高管业绩考核和薪酬制度,加快建立与功能分类相适应、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考核分配体系,严格规范企业高管的薪酬水平和职务待遇。健全与长效激励相配套的财务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健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

        (五)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原则,推进政府公共管理部门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与企业脱钩。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制定出资人权责事项清单,重点管好资本投向、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定期报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加强监事会监督、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健全“三重一大” 等监督制约机制,打造“阳光国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

        (六) 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落实企业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培育先进企业文化,引导企业职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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