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4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张维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我省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成因
近年来,我省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以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抓手,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整体安全稳定,但局部区域土壤污染状况不容忽视,部分地区镉、钒、铅等无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较高。从污染分布情况看,重金属污染分布西部高于东部,北部高于南部,工矿业高于农业,大城市高于小城镇,有机污染物则主要分布在东部和南部的农业生产区,这与我省工农业布局和区域发展程度基本一致。全省18个省辖市除濮阳市外,其他各市调查点位均有污染物超标现象,其中,商丘、新乡、漯河、信阳、郑州、周口、平顶山、许昌、开封、驻马店、安阳、南阳等12市土壤环境质量相对较好;焦作、洛阳、三门峡、鹤壁、济源等5市土壤环境质量相对较差,济源市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调查点位数的58.06%,土壤环境保护形势相对较为严峻。当前,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时期,农业农村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变化和至关重要的转型,土壤也开始呈现新老污染并存,有机污染和无机污染交织的复杂局面。土壤污染的成因:一是与工业发展有关。主要是工业企业废渣、废水、废气处理不当带来的土壤污染,如矿产资源开发加工、铅冶炼、皮革、化工、煤炭、电镀和铅蓄电池等行业都对周边土壤带来污染,济源、焦作、洛阳等工矿业发达的城市周边土壤重金属污染相对较为严重。二是与农业生产有关。随着农业集约化水平的提高和现代农业技术的应用,农药、化肥、地膜的普及极大地提高了农作物单产,在确保全省农产品总量稳定增长的同时,也对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带来不利影响。长期过量使用磷肥的土壤,其含镉量比一般土壤高数十甚至上百倍。三是与矿产资源有关。表层土壤污染的分布范围、元素组合、含量规模与深层土壤密切相关,有些矿区因深层土壤富含矿产资源,导致表层土壤中的个别元素含量超标。四是与人类其他活动有关。如汽车尾气自然沉降、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滞后、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和其他固体废物运输、贮存、处理、处置不规范等,对周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总之,土壤环境质量与人类生产生活互为因果、相互制约,人类生产生活影响了土壤环境质量的好坏,土壤环境质量的高低又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尤其是土壤污染隐蔽性强,污染周期长,污染后果严重,治理起来难度较大,必须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稳步推进。
二、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省人大的关心和监督下,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部署和要求,以美丽河南建设为契机,以保障粮食食品安全为根本,积极推动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和乡村清洁工程,统筹推进土壤环境保护,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 以土壤污染调查为切入点,掌握土壤现状。一是在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统一安排下,历时3年时间,在全省布设监测点位2326个,通过资料收集、样品采集、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录入和调查成果集成,初步调查了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基本摸清了全省土壤无机物和有机物污染情况,大致掌握了全省土壤污染概况,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立足河南实际,对全省农业生产用地情况、农药化肥施用流失情况、地膜使用回收情况、养殖粪污排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和统计,对涉重工矿企业、污水灌溉区及大中城市郊区周边的农田土壤重金属含量进行了监测,基本摸清了全省农业面源污染的来源、总量、现状、分布及变化趋势,为科学划分农产品产地安全等级,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修复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供了技术支撑。由于土壤污染状况的敏感性和特殊性,我省土壤污染调查数据暂未公开,将在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于适当时候向社会公布。
(二) 以优化产业结构为主线,预防土壤污染。一是通过加强标准建设,严格环评准入,加强环境监管,控制新增污染物产生。二是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在铅蓄电池、再生铅、节能灯、氯碱化工等行业积极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重金属污染。加快实施汞削减、铅削减和高毒农药替代清洁生产重点工程,从源头减少汞、铅和高毒农药等高风险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三是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对列入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公告的47家企业及淘汰设备采取强制措施,加大淘汰力度,率先在全国淘汰了铅冶炼烧结机工艺。2013年,全省实际淘汰炼钢55万吨、铁合金1.3万吨、电解铝26万吨、铜冶炼3.6万吨、制革174.99万张、印染6694.33万米、铅蓄电池45千伏安时。四是积极推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积极开展“三沼” 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截止2013年底,全省累计推广农村户用沼气369万户,建设各类沼气工程5481处,年处理人畜粪便计6000多万吨,节约化肥260万吨。此外,建设各类秸秆综合利用工程78处,积极推广粉碎覆盖还田、制肥等秸秆综合利用措施,大大改善了通气与水分的渗透性和保水能力,田间定位监测资料显示,农田土壤有机质由1.32%提高到1.56%。五是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调节器”、“控制阀” 的作用,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按照“等量置换”、“减量置换” 的原则,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十二五” 以来,淘汰重金属污染企业156家,减少污染物排放89.9吨。
(三) 以切断各类污染源为手段,遏制土壤污染。一是实施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推进钢铁行业烧结机和黄金冶炼、铅锌冶炼行业脱硫或制酸设施建设,开展省辖市集中供热供气覆盖区内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集中整治,实施新建工业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倍量消减替代,促进增产减污。2013年,全省废气排放量比上年度上升7.61%;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较上年度下降1.72%和3.71%。截至目前,全省20家钢铁企业41台烧结机全部完成了脱硫治理,燃煤机脱硝和提标改造工作大头落地,每年减排氮氧化物35万吨;此外,全省共拆改燃煤锅炉1044台,燃煤锅炉拆改工作总体进展良好。二是实施河南省碧水工程工作计划,深化工业水污染防治,推动新一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对淮河、海河、黄河流域的13条河流实施综合整治。2013年,全省废水排放量41.26亿吨,比上年度上升2.21%;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35.42万吨,氨氮排放量14.42万吨, 分别较上年度下降2.82% 和3.70%,全省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三是实施河南省乡村清洁工程环保工作计划,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深化生态示范创建,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截至2013年底,全省安排连片整治项目543个,安排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140余家,创建完成国家级生态乡镇81个、省级生态乡镇498个,国家级生态村7个、省级生态村2525个,整治区域环境面貌得到改善。四是强力推进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切实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和处理处置各环节监管,全省已建成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21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7家,生活垃圾填埋场125座。2013年全省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2466.36万吨、危险废物46.89万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3470.37万吨、生活垃圾972.66万吨,安全处置危险废物6.58万吨,综合利用量较往年上升7.49%,综合利用率提高0.58个百分点。
(四) 以推广农业生产技术为载体,控制农田污染。一是从提高化肥利用率入手,积极推广精准施肥、分次施肥、化肥深施和少免耕技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科学施用化肥。二是组织实施沃土工程及有机质提升项目,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指导和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三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毒有机磷农药,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替代品种,采取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科学施药等防控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四是推广各类生态农业技术与模式,实施农药残留降解、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面源污染控制等技术措施,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构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以上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化肥农药的施用,其中测土配方施肥每年可降低不合理施用化肥16.7万吨,秸秆还田每年减少化肥用量不少于100万吨,大大削减了化肥农药对环境的污染,截至2013年,全省无公害农产品面积1742万亩,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4529万亩,绿色防控面积488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农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五) 以建设示范工程为突破口,改善土壤质量。一是以济源市为重点,实施土壤污染修复试点项目。济源市作为全国138个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之一,受原来铅冶炼企业传统烧结锅和烧结机工艺影响,土壤污染严重。为切实解决济源重金属污染问题,我们在抓好土地流转、转移敏感人群、推进村庄搬迁的同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在济源市范围内监测土壤样品538个,获取有效数据2万余个。在此基础上,对铅冶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对受污染河道进行整治清理,对污染土壤实施修复试点。目前,豫光金铅技改项目和污染河道清理工程已经完成,30亩污染土壤正在进行修复试点,30亩轻微污染和轻度污染土壤得到安全利用。二是以义马市为重点,实施历史遗留铬渣无害化处理项目。“十二五” 初期,我省境内有历史遗留铬渣7处,分别位于郑州市新密市、开封市鼓楼区、新乡市凤泉区、安阳市林州市、三门峡市义马市及省直管县(市) 巩义和滑县,2012年末,全省遗留铬渣处理工作全部完成,实际处理铬渣64.33万吨,占全国铬渣治理任务总量的16%;其中义马市处理铬渣45万吨,占全省铬渣处理总量的70%,处理后的铬渣已实现安全填埋或综合利用,原堆存现场已无铬渣遗留。2013年起,我们以义马为试点,积极开展含铬污染物和污染场地修复试点工作,研发的植物—微生物联合修复技术,正在开展中试。
(六) 以加大财政投入为抓手,保障污染治理。一是争取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3481万元,用于全省工矿企业周边、大中城市郊区、污水灌溉区等重点区域220.2万亩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普查,并在11248.6万亩农产品产地设置国控点,开展重金属污染监测预警。二是争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示范资金7.2亿元,各级配套及企业自筹不少于21.7亿元,安排重金属污染整治示范项目127个,并对列入重金属“十二五”规划的项目进行整治。通过治理,截至2013年底,我省7个国家重点防控区域重金属排放总量比2007年大幅削减,其中铅、汞、镉、铬、砷分别削减26.36%、47.24%、69.79%、22.48%和62.09%,超额完成了国家提出的削减15%的任务,有效遏制了重金属对土壤环境的污染。三是争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9亿元,配套安排地方资金9亿元,以乡镇政府所在地、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保护功能区为重点,安排连片整治项目893个,配套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800余套,年削减化学需氧量7915吨,氨氮992吨。四是积极申报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充分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技术,不断提升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有效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在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由浅入深,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现有涉重金属行业环境整治工作和重金属削减任务尚未完成,特别是在有色金属、石油、煤炭、化工等涉重金属行业仍然保持相对平稳的增长态势,医药、家用电子等涉重金属行业仍在稳步增长的情况下,全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压力仍然很大且在持续增加。二是农业生产过程中化肥农药的长期过量使用和矿产资源的无序开发造成土壤中个别重金属元素超标,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堪忧;三是土壤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缺失,给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困难;四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宣传少,还没有引起各级政府的足够重视,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也不够清晰;五是土壤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没有专项资金来源,市场化投资渠道不够畅通;六是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缺失使土壤污染修复工作进展缓慢,已经开展的一些治理项目也只是在局部地区和较小范围进行实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持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把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开展土壤状况详查。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摸清耕地、林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和人群健康的风险,为深入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同时,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建立新增建设用地调查评估机制,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和建设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二是实施土壤修复工程。以污染场地为重点,按照“边调查、边治理” 的原则,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体系。鼓励土壤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建立政府出政策、社会出资金、企业出技术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市场化机制。结合土壤污染类型和土地利用类型,以耕地为重点,按照“边生产、边修复” 和“土尽其用” 的原则,开展种植结构调整,保障农产品安全。三是严格土壤环境监管。以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和排放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行业企业为重点,强化工矿企业环境监管;以肥料、农药、地膜和养殖饲料的生产使用为重点,加强农业生产过程环境监管;以危险废物收集、贮运和处理处置为重点,严管废物处理处置活动,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行为,有效控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四是加大土壤治理投入。按照“政府引导、企业担责、社会参与” 的原则,拓宽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资金渠道,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加大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财政投入和科技研发力度,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土壤环境基础调查、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等工作。加快建立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制度,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建立统一的土壤环境信息数据库。五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明确工作任务,落实部门分工,严格目标考核;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 的原则,落实企业治理土壤污染的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建立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建立土壤污染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对于因违规审批、违规建设项目等原因造成土壤严重污染的,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