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关于郑州等十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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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10-28

关于郑州等十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4年7月28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郑州等十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南阳等10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4年1月开始,到2014年4月底全部结束,十市先后召开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十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在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形势下进行的。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选举法,按照城乡人口同比例原则选举好人大代表,为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切实提高代表素质,着力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国家机关政权建设,推进十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打造“四个河南”,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在代表选举中,十市按照省委文件关于各类代表指导比例的要求,依据选举法城乡人口同比的规定,将代表名额进行了重新分配,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落实,代表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代表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体现了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这次十市共选举产生新一届人大代表4217名。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代表达到63.5%。代表构成中,工人代表425名,占10.1%;农民代表546名,占12.9%;专业技术人员代表714名,占16.9%;干部代表1304名,占30.9%;企业经营者代表752名,占17.8%;解放军武警代表137名,占3.2%;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1252名,占29.7%;少数民族代表348名,占8.3%;妇女代表874名,占20.7%。其中,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均比上届有所提升,干部代表比例有所下降,

        总体上符合省委文件的要求。十市按照文件要求,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选举,坚持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根据上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情况和政策规定,提出留任人员建议名单。市委对新提名的人员,按照文件规定,既有连任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又有一些年轻的、能任满两届的新同志,同时还提高了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的同志担任常委会委员的比例,以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给人大常委会增添了新生力量,增强了人大工作活力。十市共选举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98名,其中中共党员285名,占71.6%;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113名,占28.4%;妇女74名,占18.6%;36岁至55岁的277名, 占69.6%; 56岁以上118名, 占29.6%,文化程度均在大专以上。十市选举产生的“一府两院” 领导人,综合素质好,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选出市长10名,副市长75名(女11名),其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10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35名,占41.2%,研究生学历50名,占58.8%。法院院长10名,检察院检察长10名(女1名),均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主要做法和特点

       (一) 各级党委、人大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这次换届的十个省辖市,人口规模、经济总量、资源条件等都在全省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为此,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对这次换届选举工作高度重视。2013年9月,省委报转发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郑州等十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的报告》,对十市的换届选举时间、代表名额分配、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比例结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举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12月5日,省委专门召开了十市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这次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省委副书记邓凯、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史济春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存分别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夏杰就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各市党委把换届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及时传达省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成立了办事机构,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换届前,省人大选任联工委深入到十个市进行认真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对各市提出的问题、意见和要求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专门向常委会有关领导做了汇报。换届期间,省人大选任联工委三位主任、副主任分别带领机关同志深入到各市了解情况,掌握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十市人大常委会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使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在党委领导下平稳推进、有序进行。

        (二) 依法指导,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为贯彻落实有关法律规定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十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建立健全换届选举办事机构。十市在成立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下设了办公室。在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协调下,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选工委主任参加领导小组工作,选工委主任作为选举组办公室负责人,会同组织部做好代表的提名、推荐、审核、把关。二是依法做好代表名额分配。搞好代表名额分配是保证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2013年9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郑州等十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对十市人大代表名额进行了确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市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和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的原则,依照“按人口分配的名额数”、“相同地区基本名额数” 和“其它应选名额数” 三部分规定,以人口数为基础,重新分配各县(市、区) 代表名额。各市在分配代表名额中,注意解决好“条块结合” 中的比例以及代表候选人所在辖区的分布问题,较好地体现了代表名额分配的广泛性、合理性和代表性。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贯彻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 的原则。三是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优化结构,认真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按照法定程序,提名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是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各市在代表候选人推荐中,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由基层单位按照代表条件、界别构成进行协商、推荐,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不断拓宽渠道和扩大视野,努力把基层和生产一线的人选推荐上来。各推荐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在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实行先下后上、上下结合的民主方式,使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各市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听取所辖县(市、区)、经济开发区等选举单位协商、推荐代表候选人情况汇报,对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逐一把关,进一步调整和明确代表比例结构及代表界别的要求,特别是对非中共党员代表、妇女代表比例达不到要求以及不符合代表条件的人选,要求相关单位重新推荐,反复筛选,保证了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四是认真考察、严把代表入口关。为保证代表素质,把好代表入口关,各市在推荐代表过程中,认真执行省委文件规定,严格考察制度,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了深入考察了解,广泛听取纪检、监察、综合治理、信访、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计生、安全生产、环保等相关单位意见,全面考察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政治表现、社会贡献。对拟定的初步人选,在本单位、本系统进行了公示,对拟定的代表候选人正式人选,在本地主要媒体进行了公示,不符合代表条件的予以撤回。五是精心组织,依法开好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大会召开前,各市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等方式,对代表进行培训,提高了代表对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了代表的权利、义务、职责以及行使代表权力时所应遵守的法律程序,增强了代表的法律意识、代表意识、责任意识。为做好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举工作,各市严格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制定完善大会选举办法,坚持差额选举和大会主席团提名候选人与代表联名提出候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原则,依法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大会选举除正职没有代表联名提出新的候选人之外,对于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市政府副市长均按有关规定实行了差额选举,体现了党委意图和代表意愿的统一,保证了大会选举工作的圆满成功。

        (三) 严格要求,严肃纪律,整个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在这次十市换届选举工作中,各市注重结合实际,研究问题,探索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严肃纪律,严格要求,使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在换届选举中,各市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湖南衡阳市破坏选举案的情况通报,深刻吸取其中的教训,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对代表候选人,事前一律签订执行纪律承诺书,做到提醒与要求并存。各市普遍反映,今年代表换届选举风清气正,程序严格,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公开透明,未发现任何拉票贿选现象,到目前为止,省人大选任联工委未收到一封信和接到一个电话反映代表选举方面的问题。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十市人大常委会积极与党委组织部门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就有关问题进行联系沟通,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汇报,对不符合代表条件和结构比例要求的,及时反馈县(市、区) 予以调整;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均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主持组织,名单由人大常委会与组织部门协商确定。三是层层把关,确保代表质量。十市坚持做到“三个严格”,即:严格人选条件,严格结构比例,严格推选程序。为确保企业界代表的质量,有些市采取对企业界代表候选人由市里统一考察。对所属企业按贡献大小排队,提出名单,再根据企业贡献、社会形象、本人素质等及全市企业界代表的结构比例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后筛选确定。有的市还针对少数代表名额被相互挤占的现象,为保证代表候选人界别的真实性,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如实填写真实身份,并要求县区委主要负责人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上签名后方可上报。把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作为重要条件,防止涉黑涉恶和品行不端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四是改进高新区人大代表的推选工作。这次代表推选,各市根据各高新区的人口规模,单独分配代表名额,高新区的代表名额与县(市、区)代表名额互不占用,并以高新区单独组团的形式参加代表大会,便于代表们审议和讨论各项报告,提出议案和建议。代表们对此普遍反映较好。

        三、存在问题

        这次十市人大换届选举,各市按照省委的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圆满地完成了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有的地方对优化代表结构认识不够,导致新选出的代表比例结构不尽合理。二是各类开发区人大代表的推选工作需要研究规范。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总结,进一步研究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不断加强和完善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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