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通过 政府财政建设的科普场馆不得改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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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11-21

        我省专门为老百姓的“科普”立法了。昨日,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条例实施后,咱老百姓可以享受到更多的“科普大餐”了。

        条例规定,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省社会科学普及周,将集中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公众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此外,各级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组织的丰富多样科普活动将贯穿全年,这些活动、讲座会免费对公众开放。对于大家关注的高校、科研单位的科普场所的开放问题,条例也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向公众开放其社会科学普及场所和设施。”

        对于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要免费向社会开放,不得擅自改作他用。违反规定,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处分,并被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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