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关于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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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10-28

关于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014年7月28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张维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基本情况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配合联动,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与成效。

        (一) 全面部署推进防治工作。结合河南实际,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省政府组织研究制定了《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谢伏瞻省长出席动员大会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坚定向大气污染宣战的决心,以硬责任落实硬措施,以硬作风完成硬任务。省政府成立了以李克常务副省长为召集人的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把蓝天计划的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到部门,建立了定期督导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围绕“到2017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可吸入颗粒物(PM10) 和细颗粒物(PM2.5) 浓度分别比2012年下降15%和10%” 的目标,明确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政府责任和目标任务,强化考核,加压驱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 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一是加快实施“气化河南” 工程。2013年全省新增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15万户,达到419万户,预期今年新增20万户,全省天然气使用量达到77亿立方米,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4.7%。二是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2013年风电、光伏发电、水电、秸秆发电、垃圾发电等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容量33万千瓦,达到392万千瓦,占发电总装机的6.5%,全省可再生能源利用量达到1270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5.1%,预期到2014年占比可达到5.5%。三是继续实施火电机组“上大压小”。累计关停能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1160万千瓦,全省火电装机中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占比达到80%,燃煤机组平均每千瓦时供电标准煤耗达到315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克。四是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2013年全省综合利用秸秆6400万吨,生产沼气12亿立方米,综合利用率80%。截至目前,我省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80%左右,比2010年降低近4个百分点。

        (三) 积极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格审查新建项目,定期公布落后产能淘汰目标任务和完成情况,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方,依法依规暂停项目的环评、能评核准审批;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限期注销工商登记或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2013年,全省实际淘汰炼钢55万吨、铁合金1.3万吨、电解铝26万吨、铜冶炼3.6万吨、水泥141万吨、铅酸蓄电池45万千伏安时,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我省涉及12个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今年还将继续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四) 开展工业专项治理。以脱硫脱硝和执行国家新排放标准为抓手,加大工业点源治理和监管力度。督促火电企业采用高效治污技术,严格执行国家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达标排放。强力推动火电、水泥等使用工业锅炉和工业窑炉的企业采用高效除尘技术,进一步减少烟粉尘排放。截至目前,全省20家钢铁企业41台烧结机全部完成了脱硫治理,燃煤机脱硝和提标改造工作大头落地,每年减排氮氧化物35万吨。全省119台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和达标率均为99.6%,脱硝设备投运率和达标率分别为95.42%和98.21%;13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完成了脱硝改造和烟尘提标治理,剩余10条生产线正在加快设计和建设。

        (五) 实施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将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纳入十项重点民生工程,要求限期淘汰省辖市建成区天然气和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所有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省政府直接协调推动省直、中直、驻豫部队在郑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去年全省共拆改燃煤锅炉858台,今年计划拆改的439台燃煤锅炉已经拆改186台,总体进展良好。二是积极探索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监管新措施。建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强化施工扬尘监管。郑州市创新工作机制,除对违规施工单位处以罚款外,还对限期整治不达标的县区实行强制扣款,引进第三方进行代整代治,这一经验将在全省推广。三是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管理。重点加强渣土运输车管控,推动对主次干道、快速路等采取“便道冲刷、机械收污、路面冲洗、路边收水、快速保洁” 五步法清扫保洁作业模式。截至目前, 全省机械化清扫率达到36.9%,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达到2.57亿平方米。

        (六) 严控机动车污染。一是加快淘汰黄标车。制定了《河南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今年全省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28.2万辆,截至6月底已超过14万辆。二是全面提升油品质量。在去年末全面供应使用国四车用乙醇汽油的基础上,今年7月1日起供应使用国四车用柴油,大体可减少机动车尾气中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排放30%以上。制定《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启动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促进降低城市区域PM2.5浓度。三是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检验和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建立了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机动车污染监督检查力度,严格遏制无环保标志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

        (七) 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在全省范围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督查,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突出问题。今年以来,累计排查使用燃煤锅炉的单位2541家,施工场地1988个,排放油烟的营业性餐饮单位9832家,依法查处和纠正大气污染问题605起,对102起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分别采取了“挂牌督办” 或列入环保“黑名单” 等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八) 完善大气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建设大气环境监控网络,提前一年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监测体系建设任务。从今年元月1日起每天向社会发布包括PM2.5在内的6项污染物日均浓度,每月公布各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促进各地采取应对措施,改善大气环境。全省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均已编制完成,并纳入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各地将依据预警等级,积极采取限产限排、气象干预、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等应对措施,努力减少重污染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二、我省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依然形势严峻,大气环境质量仍然不佳。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老标准评价,2013年全省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百分比为72.8%,呈明显下降态势;PM10等平均浓度较上年也有较大幅度上升。今年起,执行新的评价标准,上半年全省18个省辖市PM10平均浓度为148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进一步上升。除郑州市外,其他省辖市PM10浓度均呈上升趋势,农区城市上升幅度更为明显;全省优良天数112天, 同比减少11.7%。总体上看,我省环境质量距国家年度目标考核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不尽到位。一些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为了降低成本规避监管、违法排污、超标排污、超量排污,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违法违规排污的现象有所上升。一些地方重发展轻环境保护、先污染后治理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统筹协调不够,行动迟缓,效率较低,大气污染治理的力度跟不上污染物排放增长的速度。少数监管部门存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现象,环境执法取证难、认定难、查处难等问题比较突出。

        二是结构性矛盾影响依较突出。我省冶金、建材、化工、煤炭、电力等高耗能高排放产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占总污染负荷30%以上。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在现行条件下,煤炭燃烧产生的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还未得到根本改变。

        三是新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进一步凸显。近年来,我省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4.5%左右的速度增长,保有量已突破1910万辆,其中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72.7万辆。受法规、资金、利益群体的制约,淘汰这些车辆需要有个过程。油库、加油站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家具、汽车制造、箱包等行业在生产环节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随着产能的扩大也在增加,而这些领域的治理工作才刚刚起步。另外,从今年起,新监测设备全面投用,执行新的评价方法,也使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与过去相比存在一定程度的技术差异性。

        三、下步大气污染防治主要措施

        (一) 全面深化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抓好剩余部分燃煤机组脱硫脱硝及烟气治理任务。重点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燃煤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新的排放标准,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到提升后的省定排放要求。抓好新型干法窑外分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烟气脱硝治理,明年上半年全部完成,确保所有水泥企业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新排放标准。加强冶金、化工、建筑陶瓷、耐火材料等行业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有效减少污染排放。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对现有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等行业扩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努力通过完善清洁生产审核等措施,推动上述行业排污强度下降30%以上。

        (二)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一是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指导意见》,结合建设先进制造大省,加快发展高成长性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高成长性服务业,加快构建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同时,着力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二是严格行业准入,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特别是不再新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严重过剩产业产能。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今年要全面完成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 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河南实际,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排放标准,再促进改造提升一批不适应环保新要求的产能。四是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全面实施污染物总量预算管理制度,对环境空气质量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且在限定期内得不到改善的区域,要控制新增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对超标的地方,实施新建工业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倍量削减替代。

        (三) 积极优化能源结构。重点抓好控制优化煤炭消费。围绕我省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积极推行发电机组绿色节能调度,优先支持高效环保机组和大容量、低能耗机组满负荷发电,降低燃煤消耗。推广使用洁净煤,推进“气化河南” 工程建设,扩大天然气、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利用规模。积极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四) 持续推动城市低空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强力推进燃煤锅炉集中治理。今年各省辖市要基本完成集中供热供气覆盖区内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禁止省辖市建成区新建20蒸吨/时以下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二是强化扬尘综合治理。学习借鉴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的先进经验,推广郑州市的做法,建立完善管控机制,积极推行绿色施工,遏制道路和交通扬尘。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充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综合手段有效遏制污染。三是加强城市生态建设。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优化城市发展空间格局,推动重污染企业搬离市区,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飘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提升城市建成区绿化率,加强生态廊道网络工程和防沙治沙工程建设,打造城乡一体的生态绿道网络。

        (五) 深入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一是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大力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确保今年完成28.2万辆黄标车淘汰任务,明年全面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实现淘汰172.7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二是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和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达不到环保检验要求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三是抓好国四汽柴油在规定区域内的全覆盖。推动油气回收治理,油库、油罐车和城市建成区、高速、干线公路加油站要在今年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2015年所有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四是加快快速公交、轨道交通等大容量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在抓好重点任务落实的同时,要加快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任务的落实。一是严格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半月督导、每月排名、季度通报、半年约谈、年终考核” 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形成齐抓共管、依责履职、联合治污的强大合力。二是推动机制创新。发挥好市场和政府两只手的作用,建立完善“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 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制定实施《大气污染物生态补偿办法》,用经济手段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完善大气污染物的排污许可。完善价格排污征收机制,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以机制制度创新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努力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监测能力差、执法能力弱等突出问题。推进环保、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以出重拳、用重典、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加强环境空气监测体系建设,做好防范和应急应对工作。四是积极动员社会公众参与。推动大气污染共防共治共享,努力提高全民环保意识,鼓励、支持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大气环境保护,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环保社会团体的监督推动作用,鼓励公众监督举报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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