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我省科技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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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10-29

关于我省科技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情况的

专题调研报告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2013年11月27日)

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和《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科技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实施方案》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蒋笃运副主任为组长、教科文卫工委詹玉荣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题调研组。调研组于10月31日在郑州召开会议,由蒋笃运副主任主持,听取了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国资委、省工信厅、省人社厅、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等部门的工作汇报。11月4日至11月12日,调研组分成两个小组,分赴新乡、商丘、鹤壁、濮阳四市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工矿企业、科研院所、田间地头等方式,实地查看我省科技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詹玉荣、郭新和、关少锋、马书龙、王云龙、王玲、董广安和省人大代表胡玉敏、郭同新、崔浩平、蒋冬芹、曹雪莲、王位东、程清丰、陈雁等参加了调研。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李经超也参加了调研。从调研的情况看,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科技引领发展的工作理念,确立并实施了“一个载体” (产业集聚区)、“三个体系” (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和自主创新体系) 的发展战略,把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摆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位置,大力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全面推进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知识产权经济,全省科技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呈现整体上升、全面进步的良好态势,为建设创新型河南、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但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11月18日上午向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同意将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 企业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一是通过实施企业创新能力科技培育工程,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目前我省国家级创新型(试点) 企业共18家;新培育64家省创新型(试点)企业,总数达到了259家。启动实施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851家。二是突出以企业为主体,组织相关企业加快重大科技专项实施进度,着力推动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产业化。2012年新启动实施重大科技专项57项,是上年的3倍多,涉及项目总投入87.91亿元,研发投入20.21亿元。三是通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取得了新成效。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优势领域,全省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29项,总投资近24亿元。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有力带动了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核心竞争力提升。2012年, 省级以上技术中心企业申请专利12092件,其中申请发明专利3256件,拥有的授权发明专利达到536件,是十年前的43倍。实施26065个科技创新项目,实现新品销售收入4885.1亿元,占产品销售收入总额的比重达18.4%,比2000年提高10个百分点。许继、宇通、旭飞光电、仕佳光子、河南中分仪器等先后突破了兆瓦级风力发电机、客车安全控制、液晶玻璃基板、分光路器芯片等产业化关键技术,推动了装备制造、有色金属、客车、超硬材料、耐火材料等产业的改造升级,引领了特高压输变电装备、智能变电站在线检测、锂离子电池、生物疫苗、复合盾构机、风力发电装备、电动汽车等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技术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日益突出,技术中心正逐步成为企业增强竞争力、推动转型升级的强大支撑。

(二) 研发创新体系建设和产业技术联盟培育取得突破。目前我省共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70家,其中70%建在产业集聚区;国家重点实验室9家,其中依托企业建设有6家,省级重点实验室89家,其中依托企业建设有22家;省骨干企业已全部建立了研发中心,形成了国家、省、市三个层次相互连接的研发创新体系。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13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9家,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位居中西部前列。新布局建设了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7家省级高新区,全省省级以上高新区的数量达到21家;新培育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3家,总数达到26家。河南永煤所属的碳纤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新材料分中心持续创新,取得了9项国家专利,所生产的碳纤维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已成为国防装备“离不了、靠得住、用得上” 的战略供应商。商丘师范学院生物分子识别与传感实验室与清华大学化学系、河南省人民医院、上海曼克尔瑞公司等单位开展了紧密合作,建立了豫东地区肿瘤检测中心。2012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060亿元,较上年增长15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42.4亿元,较上年增长62%,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84%。积极扶持和培育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了高效精密磨具等5家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型电池、现代农业装备等14家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三) 对外开放合作继续深入。省政府与科技部建立了会商机制,共同推进了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和创新平台建设,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了会商机制,双方在郑州共建了京外第3个国家专利审查协作中心。一批有实力的企业通过收购并购国外优质企业,进而设立研发机构和掌握核心技术,有效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中信重工全资收购了国际权威的澳大利亚选矿咨询实验室(布里斯班SMCC公司),从而使该企业成为全球最先进的选矿工艺及实验技术的拥有者。淅川汽车减振器有限公司成功收购了欧洲最大的减振器公司———意大利威奥斯图减振器公司,在海外设立了研发中心,形成了配套齐全的研发、设计和生产体系。目前世界500强企业中有近50家在河南落户开展技术合作。

(四) 农业科技创新得到加强。组织实施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等重大项目,成功实现了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主导品种新一轮的更新换代,创造了全国同面积小麦、玉米高产历史记录。鹤壁市农科院程相文研究员50年如一日从事玉米新品种培育,荣获科技成果奖49项,其中国家和省部级10项。浚单20荣获2011年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浚单系列玉米品种已累计推广3亿多亩,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目前全国栽培面积最大的小麦、玉米品种均出自河南,为河南粮食总产实现“十连增” 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河南省被科技部等部委批准为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

(五) 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一是深入推进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目前我省“中原学者” 26名,科技创新杰出人才301名,科技创新杰出青年422名,科技创新团队203个,院士工作站161个。二是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积极做好“千人计划”、“百人计划” 人选的有关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设置试点工作,先期在省科学院、农科院、社科院开展试点,确定了部分特聘研究员岗位项目。组织开展政府特殊津贴选拔推荐工作,今年国务院批准我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00名。四是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目前全省有近万名科技特派员服务于生产一线。

(六) 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近年来我省陆续出台了《河南省科技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河南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09—2020) 年》、《关于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和规划,初步营造了适应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凝聚新力量、谋划新发展的创新发展环境。加大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抵扣、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扶持、财政引领和金融信贷等激励政策的实施力度,有力提升了全社会研发投入水平。2012年全社会研发投入310.8亿元,是2008年的2.54倍,占GDP的比重达到1.05%,近5年间,我省R&D (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 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066%提升到105%,平均增速12.31%,大大高于全国6.83%的平均增长速度。

二、科技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 科技投入不足,经费使用效益有待提高。2012年,全省财政科技支出总量为69.64亿元,占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支的比重仅为1.39%,中部六省第3位,与全国平均水平2.09%相差0.7个百分点;全省全社会R&D投入位居全国第19位,投入强度与全国平均水平1.98%相差0.93个百分点;全省企业R&D投入254.2亿元,投入强度仅为0.86%。全省大中型工业企业中只有1/4建有研发机构,只有1/3的企业开展了科技活动;99%的工业企业零专利。科技经费有挤占挪用现象,监督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二) 高层次人才匮乏,人才结构不够合理。长期在豫工作的两院院士数量少,大部分集中在少数中央驻豫单位,尚不及省外一所高校拥有的院士多。拔尖的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比较少,我省拥有的长江学者、973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在中部地区均居倒数第2位。我省每万人中拥有的人才数和专业技术人才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才队伍结构不够优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年龄普遍偏大,我省现有2386名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有65%的专家已退休,人才后继乏人成为影响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潜在因素,加紧培养年轻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已成为当务之急。

(三) 创新型科技成果少,转化利用效率不高。2012年我省申请专利43442件,其中发明专利10910件,占专利申量的25.1%,低于全国28%。我省的专利主要还局限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方面,发明专利很少。科技成果的转化利用不畅,2011年全年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数只有87件,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收入9435万元;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在内的各类技术合同数5010份,实现合同仅有7份;合同金额387602万元,实现金额仅833万元。

(四) 科技法规体系不够健全,贯彻落实不够得力。1995年起实施的《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是我省科技领域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重要法规,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省的科技体制、科技工作的环境和条件、重点等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有的《条例》已经很难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科学进步需要,《条例》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一些与发展不相适应或不够完善的地方,亟需加以修订。近几年,我省陆续修订、出台了《河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虽然得到了认真贯彻落实,但也存在一些棚架现象,在一些地区部门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五) 优惠政策比较缺乏,创新积极性尚需调动。我们的许多政策还是投资激励,各级政府掌控税收、土地等资源,采取零地价和减免税等政策吸引投资,使得企业倾向于从优惠政策中获利。如房地产业、金融业的利润率远高于高技术产业,导致一些企业不愿意费力搞创新,甚至不愿意做实业。部门分割,多头管理,计划协调不够,科技资源分散使用和低水平重复配置,研究开发与成果产业化脱节、自主研发与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脱节、引进技术与消化吸收脱节,政府资源利用效率不高,难以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

(六)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较少,经济规模较小。我省高新技术企业与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不相称,对全省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不强。截止2012年底,我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位列全国第十六位、中部六省第四位,企业数量不仅与先进省市有较大差距,与中部的安徽省、湖南省、湖北省相比也落后较多,尚存在大批企业亟待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三、关于加快我省科技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在理论上有一系列重大创新,在实践上有一系列重大突破,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里程碑意义。全会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成创新型国家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为重点,大胆探索,锐意改革,建立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更多地依靠创新驱动发展。

(二) 加大科技自主创新投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省财政要加大对财政科技投入,逐步提高财政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把财政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在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幅不低于一般预算收入增幅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增加财政科技投入总量,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科技经费支出所占比例达到或接近全国地方财政科技投入2.15%的平均水平。加大对黄淮海四市、濮范台扶贫开发综合试验区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多渠道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资科技项目,实施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计划,在人才、项目、经费等方面予以倾斜。继续强化科技经费监督管理,注重完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和组织流程,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形成机制和储备制度;实行项目经费决算报告和重大项目财务验收审计制度,强化对项目经费使用过程全方位和常态化的监管;加强各级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三) 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构建合理的人才队伍。依托重点学科、科研基地、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培育一批以两院院士、“中原学者” 为主的科技领军人才、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和一支创新型科技人才骨干队伍。在国家和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设立首席科学家、特聘研究员等特设工作岗位。加强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合作培养机制。

(四) 推动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利用。实施高校协同创新计划,推动高校与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选聘优秀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员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积极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人才的双向流动和互相兼职。鼓励高校专业人员到企业兼职或短期到企业工作。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对成果转化中科技人员的奖励办法,高校或科研机构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投资的企业,可对为科技成果研发和产业化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行股权奖励、股票期权等激励政策。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立完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创新交易模式和运作机制。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五) 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抓紧制定或修订《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一批地方法规,将保护和促进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法定化、规范化、制度化。落实国家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工作,用足用好国家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把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能力作为企业申请政府科技经费支持和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作为国有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为了维护科技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建议我省定期开展科技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活动。

(六) 发挥中央驻豫科研机构作用,促进更多的科研成果在我省转化应用。我省拥有中央驻豫科研机构38家、军口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14家。这些机构在促进我省耐火材料、超硬材料、装备制造及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一段时期以来,由于国外、省外加大了对我省中央驻豫(含军口) 相关单位的引进力度,加之我省缺乏相关协调机构,服务和支持这些单位的发展,造成了一些科研力量和技术成果流失。湖北省通过发挥邮电部邮电研究院的作用,带动了武汉光谷的崛起;湖南省通过发挥建设部长沙建筑机械研究院等的作用,催生了中联重科、三一重工等科技企业集团的发展。为了协调更多的中央驻豫(含军口)科技力量支持和参加我省科技创新,借鉴湖北、湖南等省成立协同创新机构的经验,建议我省探索建立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形成若干个类似中联高科那样的大型科技企业集团。

(七) 提高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强化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我省很多高校、科研院所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利用率不高,科技资源共享效果不佳。建议把科研仪器设备利用率对企业开放程度作为对高校、科研院所的考核指标,建立完善全省大型仪器、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管理模式。财政资金资助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向企业开放使用时间的比例应不低于50%。完善财政资金购置科研仪器设备的查重机制和联合评议机制,防止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

(八) 强化服务扶持,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充分认识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是国家支持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优惠政策,争取一个高新技术企业就是争取到一个长期得到国家财政支持的项目。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上下形成合力,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训作为市县政府的重要考核指标。要简化申报程序,强化服务扶持,方便更多的企业快捷申报。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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