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不文明行为将录入信用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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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3-31

    随地吐痰、闯红灯、驾驶员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车行道上发小广告……3月30日,《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简称《条例》)报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条例》拟对市民随地吐痰、便溺、闯红灯等行为进行罚款,并设立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必要时将个人的不文明行为通报到所在单位或社区。

    此外,《条例》还鼓励用人单位招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

    可文明跳广场舞不能车窗外抛物

    大声打电话、地铁上饮食、插队买票……在公共场合,你最不能忍受哪些不文明行为?《条例》对公共场所的文明行为进行了细化规定,包括公共场所着装得体、言行举止文明、不得大声喧哗等六种情况。

    《条例》规定要文明开展广场舞、室外歌唱等文体娱乐活动,合理使用场地及设施,不得影响他人工作、生活。

    《条例》还规定,市民等候服务要依次排队;不得从建筑物、构筑物、车辆内向外抛撒物品等。

    行车道上发传单罚50元,不礼让斑马线罚200元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各地逐步开始实施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行人进行抓拍和处罚。其中,郑州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司机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条例》不仅规定对“车不让人”进行罚款,还对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给予相关处罚。

    对于驾驶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等非机动车的,在通过交叉路口、人行道时,也应当礼让行人,违反规定罚款50元;非机动车等待红绿灯时越过停止线的,责令整改,拒不改正将面临20元罚款。行人过马路翻护栏或者在车行道停留、嬉闹等,罚款50元。

    不少车主都曾遭遇过等红灯时,被塞小广告的烦心事。对此,《条例》规定在车行道内兜售、发送物品的,罚款50元。

    此外,《条例》还规定,不得随地吐痰、便溺,违反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处以警告并责令当场清理,拒不清理的,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郑州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不文明行为

    此次,《条例》还规定:在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范围或者机场、车站、地铁、码头、医疗机构、体育场所、风景名胜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备独立的母婴室,设置方便老人、儿童及行动不便者使用的厕位或者第三卫生间。

    《条例》要求建立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录入受到表彰的文明行为信息和受到处罚的不文明行为信息,并实现信用信息数据共享。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强称,《条例》设立对不文明行为的记录制度,有关部门依法记录单位或者个人不文明行为,对其参与相关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必要时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社区通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以予以公开曝光。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条例》还设置社会服务制度。违法行为人完成相应的社会服务,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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