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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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10-28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328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农村工作委员会研究办理的议案共件。农村工作委员会在深入调研、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和部分提议案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对这件议案逐件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办理意见。14日,农村工作委员会将议案办理情况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同意提请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现将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议案所提立法项目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立法计划,建议按照计划实施的件:信阳代表团曾辉等16名代表“关于出台《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议案” (总第001号)、郑州代表团张金保等11名代表“关于制定《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议案” (总第047号)、商丘市代表团朱东亚等10名代表“关于制定《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议案” (总第107号) 等三件议案都提出,受经济社会发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违法开垦、占用等破坏湿地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湿地面积萎缩、污染严重,湿地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破坏,湿地生态系统功能退化。为了维护生态安全,使我省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强大的生态屏障,出台《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十分紧迫而必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尽快出台相关保护条例。委员会研究认为,上述件议案内容一致,都是建议制定《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湿地是人类最重要的环境资源,有巨大的环境调节功能和生态效益,被誉为“地球之肾” 和“天然物种库”。我省属湿地类型较多、数量丰富的省份之一,全省湿地面积66.52万公顷(不含44.35万公顷水稻田),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0%,河南湿地是我省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基础。我省湿地位于亚洲候鸟迁徙的中线,是我国最具代表性的内陆湿地之一,也是许多湿地迁徙水鸟的重要途中停歇地或越冬地。制定湿地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于保护我省湿地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状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推进“两不牺牲、三化协调” 的中原经济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立法调研项目。建议省政府按照立法计划,抓紧做好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争取尽早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议案所提立法项目建议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商丘市代表团刘明亮等13名代表“关于制定《河南省乳业管理条例》的议案” (总第009号) 提出,由于基础薄弱,缺乏管理经验,奶业法规不健全,奶业标准体系滞后,在奶业的发展过程中曾出现较大的波动,暴露出奶牛养殖、乳品加工、销售和监管环节都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完善乳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奶畜养殖、生鲜乳收购到乳制品生产、销售等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加重监督管理部门不依法履职的法律责任,保证我省乳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议制定《河南省乳业管理条例》。委员会研究认为,议案所提问题十分重要。乳品是重要的“菜篮子” 产品,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我省是新兴的奶业大省,截止2012年底,全省奶牛存栏占全国第位,奶产品占全国第位,是全国奶业主产省之一。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逐渐升温,乳品安全也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关注焦点。制定乳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于依法规范乳业生产经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省奶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建议将《河南省乳业管理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三、议案所提立法项目建议先由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并开展前期立法调研,待条件成熟,再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驻马店市代表团苗保朝等12名代表“关于制定《河南省土地流转实施条例》的议案” (总044号) 提出,土地使用权流转使土地的效益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深受农民欢迎。但在生产实践中遇到了很多问题,制约了土地的正常流转,不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应尽早把《河南省土地流转实施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并付诸实施,对推动我省现代化农业发展将具有重要意义。委员会研究认为,通过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十分必要。2004年以来, 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则》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示范文本》等相关政策。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促进我省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打下了良好基础。截止2012年底,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590万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27%。但同时也要看到,我省农村土地流转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有些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的认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方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完善,有的扶持政策还不到位,特别是相关的配套政策和规定还不够完善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鉴于保持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还有许多工作有待于进一步积累经验,土地流转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建议省政府按照中央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指示精神,在不断推动我省农村土地流转健康发展中总结经验,研究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规章,先行先试。待条件成熟后,再将这方面的内容纳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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