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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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10-29

关于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4年5月27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钱国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4年,财政部核定我省发债规模176亿元,受省政府委托,现将债券资金安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情况

        财政部《关于做好发行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66号) 核定我省地方政府债券发债规模176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5年、7年,结构比例为4∶4∶2。财政部要求,债券资金重点用于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主要用于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杜绝债券资金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支出。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原则

        根据财预〔2014〕66号文件精神,综合考虑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到期还款因素和财政部关于2014年债券资金使用要求,结合省级预算安排情况,今年我省地方政府债券按照“保偿还、保重点” 的原则分配。一是保偿还。2011年财政部代我省发行的三年期地方政府债券今年到期,需归还本息51亿元,其中,省级18.5亿元、市县32.5亿元。财政部要求各地及时上缴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否则,将实行罚息,并在办理中央与地方财政结算时如数扣缴。为维护我省政府信誉,避免拖欠本息增加财政负担,今年债券资金分配优先考虑省级和市县还本需求。二是保重点。根据财政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其余债券资金重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公路、航空港实验区建设、铁路建设和中央投资配套等重大项目。

        三、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意见

        根据上述原则,2014年我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省级留用51.6亿元,转贷市县124.4亿元。(一) 省级安排债券资金51.6亿元。具体项目是:偿还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本息共18.5亿元,其中到期本金13.5亿元,利息5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0.2亿元,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2.5亿元,水利基础设施8.1亿元,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3亿元,生态环保建设工程0.1亿元,地方重大建设项目19.2亿元,其中,支持航空港实验区建设5.3亿元,铁路建设资本金5亿元,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3.7亿元,省级债券预留资金5亿元。(二) 转贷市县债券资金124.4亿元。按照项目和因素结合的办法,确定市县转贷额度。主要项目是:2011年发行的三年期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本金32.5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10亿元,农村公路建设15亿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资金20亿元,部省合建铁路地方配套5.4亿元,丹江口库区污水垃圾项目市县配套缺口1.8亿元;其余39.8亿元主要根据市县城镇化建设需求、财政实力、债务率、债务逾期等因素分配。转贷资金由市县落实到具体项目。

        四、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后,省本级预算做如下调整:(一) 增加债务收入176亿元,列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科目。(二) 增加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8.1亿元,根据实际使用方向列入相应支出科目。(三) 增加债券转贷市县支出124.4亿元,列入“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 科目。(四) 增加省本级债务还本支出13.5亿元,列入“地方政府债券还本” 科目。

        预算调整后,2014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仍为134亿元;债务收入176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76亿元;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计划898.3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8.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3.5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5亿元;债券转贷市县支出124.4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2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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