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省体育发展条例》实施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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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10-30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河南省

体育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3年7月30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 执法检查组

省人大常委会: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的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安排2013年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检查。成立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蒋笃运任组长、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詹玉荣任副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6月中旬至7月上旬,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开封、商丘、许昌和漯河听取了四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 情况的详细汇报,实地查看了市、县、乡、村数十个体育场馆建设情况,检查了健身广场、健身中心、健身俱乐部、学校、社区、公园、农村的体育设施建设和健身活动的开展情况。同时委托全省其他省辖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一法一条例” 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7月2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及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厅、省民委及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关于“一法一条例” 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张广智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向执法检查组汇报了我省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 情况,蒋笃运副主任对进一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 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省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 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高,体育产业加快发展,体育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一) 强化政府主导,形成工作合力

1积极开展“一法一条例” 的学习宣传活动,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各级政府将“一法一条例” 纳入普法教育,印发学习资料和法律法规单行本,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各地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一法一条例” 进行宣传,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省体育行政部门还通过举办市县两级群众体育干部培训班、对全省1000名乡镇文体干部轮训、督促市县体育行政部门开展体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等方式,有效地促进了体育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2推动体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日益完善,财政投入不断加大。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河南省建设体育强省规划纲要(2013-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意见》、《河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等一系列规章文件。各级政府将体育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实现了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2011年全省公共预算体育事业支出5.41亿元,2012年支出6.17亿元,同比增长14.2%;2011年全省体彩公益金用于体育事业支出3.7亿元,2012年支出5.07亿元,同比增长27%,实现了体育事业投入逐年较大幅度增加的目标。商丘市将体育事业经费和体育基本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2010-2012年全市用于体育方面支出共计6449万元, 年均增长28%,其中2012年全市用于体育方面支出2658万元,较上年增支288万元,增长12.15%。市本级2010-2012年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共计3803万元,年均增长34.5%,其中2012年支出1614万元,较上年增支218万元,增长15.62%。

3公共体育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全省共建立健全各级基层体育组织2283个,61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成立了体育组织,80个市、县级体育部门成立了体育总会,市、县两级单项体育协会达482个,行业体协达到128个,人群体协达到180个,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71170名。

(二) 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发展

1.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各级政府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为出发点,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作为根本目标,全省18个省辖市和135个县(市区) 政府出台了《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各地以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节假日和农闲季节为节点,以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健全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开展群众身边的体育活动的“三边” 工程为契入点,组织开展“体育进机关”、“体育进社区”、“体育进企业”、“体育进学校”、“体育进农村”、“体育进家庭” 的“六进” 活动,使群众体育活动形式多样。开封市以“全民健身、健康开封” 为抓手,以元旦、春节、郑开马拉松赛、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菊花文化节等重大节庆日、重大时间节点为契机,举办万人越野赛、中原武术庙会、中国开封清明文化节系列体育赛事。漯河市以创建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为契机,以“沙澧国家体育公园” 为中心,在全市开展“幸福漯河健康舞” 全民健身活动,在沙河、澧河的两河四岸形成一道全民健身亮丽的风景线;许昌市政府以改善和提高农村地区体育场地、设施条件为重点,努力实现城乡公民享有公共体育资源均等化,制定了《关于新型农村社区中心镇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不断加强中心镇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襄县先后投入2000多万元,在全县全部的16个乡镇建设农民健身工程,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价为“襄县模式”。各地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具有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形成了一市一品牌、一县(市、区)一特色、一乡(镇) 一亮点的全民健身热潮。

2.学校体育基础扎实。我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不同学段学生心理和生理特点,提出了小学生“曙光”、中学生“晨光”、大学生“华光” 三大体育活动为主要载体的“河南省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小学生“曙光” 体育活动以各县、区每年一次的展示和竞赛活动为主要形式;中学生“晨光” 体育活动在全员参与,层层选拔的基础上,连续14年举办全省中学生“晨光” 体育活动夏令营,上千万学生参与基层“晨光” 体育活动;大学生“华光” 体育活动以群众性体育活动、集体性活动项目为主要内容与活动形式,丰富了大学校园体育文化, “阳光体育运动” 受到教育部的多次表彰。各级教育部门把组织开展“每天两个大课间” 体育活动作为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基本平台,在全省实施大课间阳光体育工程,每天上、下午各安排一次大课间,每次大课间时间为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纳入学校课程,列入学校总课程表,实行课程化管理。为有效解决学校体育器材匮乏的问题,2008年以来,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了“河南省农村小学体育器材配备工程”,累计投入8500万元,为我省近20000所农村小学配备了体育器材。

3民族体育、残疾人体育活动丰富多彩。全省每四年举办一次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利用少数民族重大节日庆祝期间(如开斋节、古尔邦节),开展基层群众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指导少数民族群众表演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同时以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建设为抓手,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培训班,积极扶持各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表演队,使一大批少数民族体育人才脱颖而出。各级政府以活跃基层残疾人体育生活为重点,以“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 为契机,组织开展了残疾人象棋比赛、双升比赛、钓鱼比赛、乒乓球比赛、肢残人轮椅篮球赛、智残人趣味运动会等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

(三) 体育公共场馆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1.体育公共场馆设施建设取得成效。各级政府将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列入城乡规划,对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用地切实予以保障。重点体育场馆建设成效显著,投资29亿元的省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于2011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投资12亿元的中原网球中心一期工程顺利完工,省体育场训练楼、省体彩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加快推进。目前全省已建成1万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6个、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个、标准游泳馆7个,洛阳、平顶山、漯河、周口等市体育中心建成投用。公共体育设施不断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由2003年的0.52平方米增长到现在的1平方米。南阳市以承办第七届全国农运会为契机,投资十数亿元,新建改建了16座大型体育场馆,不仅为举办农运会创造了条件,也为南阳市的体育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取得突破。各级政府积极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及学校、企业、机关体育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工作,明确提出了向公众开放的体育场馆设施占总数50%以上的目标。自2011年起在郑州、许昌等市开展了第一批校园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目前已有郑州市23所学校、许昌市10所学校实施了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为群众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两年多来,郑州市对社会开放的校园体育场馆共举办各类大型活动600余次,有效缓解了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不足的矛盾。许昌市体育局和教育局联合制定了《许昌市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试点工作方案》,对开放试点单位给予政策、经费、器材等方面扶持支持,财政、物价、民政、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协调解决实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被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命名为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试点先进单位。

(四) 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实力不断增强我省各级政府及体育行政部门以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为重点,深化竞技项目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发展重竞技、自行车、武术、田径、游泳、排球等优势项目。2012年我省运动员在国际国内比赛中共获得冠军102个,近年来涌现出邓亚萍、刘国梁、陈中、孙甜甜、贾占波、李雪英等一批优秀运动员,为祖国、为河南赢得了荣誉。商丘市在近三年省以上比赛中,共获得金牌111枚、银牌127枚、铜牌129枚。其中乒乓球、摔跤、自行车团体总分连年均位居全省首位。在体育产业方面,省政府整合产业资源,发挥特色优势,推动体育产业集聚发展。确定两批省级体育产业基地,推荐安阳、登封申报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体育彩票销量突破50亿元,稳居全国前列。培育打造了郑州少林武术、焦作太极拳、郑开马拉松、安阳航空运动、济源篮球、漯河排球、信阳自行车等多个赛事品牌。河南建业集团、天冠集团一直致力于推动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组建了在全国有影响的高水平职业俱乐部,促进了我省体育事业的繁荣,同时提升了企业形象。

二、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 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一法一条例” 宣传贯彻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是宣传教育尚不够到位,广大人民群众对“一法一条例” 的了解不够,知晓度比较低,体育工作还没有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二是一些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的体育法制观念不强,没有把体育事业当成关注民生、提高人民身体素质、促进全面发展的大事来抓,对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不到位,体育事业的发展速度、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协调。三是有的地方体育事业经费投入不足,用体育彩票公益金代替体育事业发展经费,未能按照国家规定,正确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甚至将公益金挪作他用。四是在定期举办运动会、落实“三纳入”、完善基层体育组织机构、配备人员、建立健全体育工作领导机制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 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从总量到种类、档次远不能满足群众就近、方便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一是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较低,体育场馆设施总量不足,类型单一,很多市县(区)的体育场馆始建于上个世纪,内部设施严重老化,功能落后,存在安全隐患;公共体育设施的正常维护机制不健全。二是有些地方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配建公共体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等问题还没有真正得到落实;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应先行择地新建偿还的规定,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三是体育设施场地、器材布局不合理,城市的公园、绿地、广场的健身场地配置不完善,一些社区和行政村没有预留健身用地,缺少健身设施,现有健身场地普遍较小,健身器材数量和品种较少,尤其是农村、乡镇的健身场地设施亟待提高和加强。四是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工作进展不力,免费开放难度较大,学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考虑安全隐患和维护成本高等因素,对外开放难以形成有效的制度,有的地方此项工作基本没有进展。

(三) 学校体育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学校体育是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国家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且对于提高整个民族素质至关重要。然而,学校体育面临一些困难。一是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有些学校的体育场所设施还不能满足本校学生体育活动开展的需要;农村学校体育设施、器材陈旧,相当一部分中小学校还是煤渣跑道,影响体育锻炼的质量。二是体育教师数量不足,同时由于升学压力、担心学生在校体育活动意外受伤,造成有些学校体育课被占用和取消。三是青少年体质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学校健康教育相对薄弱、学生卫生保健知识缺乏,中小学学生健康状况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令人担忧的问题。如城乡学生呼吸机能仍呈下降趋势,学生视力低下、肥胖的患病率仍呈不断增长的势头。在城市学生中,超重检出率达到13.57%,肥胖检出率达到10.79%,二者约占学生总数的四分之一;贫困农村学生营养不良率占11%,超重率为7.5%,肥胖率占3.6%,贫困地区营养不良和超重同时存在。

(四) 全民健身活动普及程度有待提高。一是全民健身的地方品牌少,有特色的精品赛事不多。二是健身活动组织形式单一,内容缺乏创新。三是按照城市达到每千人至少拥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农村达到每两千人至少拥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要求,我省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和质量远不能满足指导群众健身需要。

三、对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 的几点建议

(一) 进一步加大对“一法一条例” 宣传贯彻力度,推动依法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的体育事业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的实施,填补了我省体育法制建设的空白, “一法一条例” 的颁布实施,在我国我省体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一法一条例” 的学习,纳入“六五” 普法教育中,加大体育法律法规的贯彻力度。要把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与依法行政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对“一法一条例” 的理解和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组织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运用各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深入学习、宣传、普及好“一法一条例”,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健身意识。

(二) 进一步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二是要加大公共体育设施、社区、学校和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应当建设标准田径场、标准游泳池、带看台的灯光球场和综合训练馆(房) 等公共体育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建设健身活动场地和体育设施,与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体育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健身活动场所的同时,要注意加强无障碍设施配套。三是创新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思路,各级政府要建立有效的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和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公园、绿地、广场和建设健身路径相结合,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建设便民、利民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四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体育行政部门纳入当地的规划委员会,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的要求,参与城乡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规划的编制,加强对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三) 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一要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法》、《体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开展广播体操、眼保健操等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二要配齐中小学体育教师,确保各学校有一定的专职体育教师,满足学校体育教学的需要。三要配齐配足学校体育器材,改善学校体育教学条件,保证学校体育的正常开展。四要建立有利于人才培养

和学校发展的教育机制,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

(四) 进一步强化全民健身工作。一是要加大投入力度,把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在全民健身工作中将“三纳入” 列为工作重点。二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推动机制,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大群体格局,组织和引导更多群众参加健身活动,进一步健全体育组织、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促进全民健身蓬勃开展。三是要注重农村农民的全民健身工作,搞好规划,强化措施,积极在有条件的行政村建设适合农村特点的健身设施,把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覆盖到广大农村,改善农村体育落后面貌,实现农村体育的突破。四是要将城市社区体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以城市街道和居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改善社区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广泛经常的社区体育健身活动。

(五) 进一步做好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为群众提供体育锻炼的场馆和设施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也是《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议省政府尽快制定公共体育设施、机关、学校内部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具体办法,特别是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各自职责并加强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努力实现公共体育设施和机关学校体育设施社会共享。

(六) 进一步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在贯彻好《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意见》的同时,要注重发挥我省体育资源优势,以郑州少林武术、焦作太极拳这些河南的知名品牌为切入点,充分挖掘中原武术文化内涵,整合中原武术文化资源,打造形式新颖、影响力大、具有中原特色的武术文化精品,大力推动体育与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的融合经营,不断增强体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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