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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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07-29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伏瞻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7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郑州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伏瞻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春良、刘满仓、蒋笃运、储亚平、王保存、段喜中,秘书长张启生出席会议。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关于批准《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商丘古城保护管理条例》的决议,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出缺席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免去赵爱武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谢华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张云龙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职务、任命其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免去史昶伟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其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任命仝兴福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本次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关于河南省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草案)》、《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畜牧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检查《河南省中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赵建才、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省人大各专门委会委员、部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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