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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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10-29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4年5月27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的议案1件:郑州市代表团刘全心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开发区人大工作的议案(总第037号)。该议案指出,我省各类开发区的设立推动了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成为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的重要载体。随着开发区人口总量和经济总量的爆发式增长,开发区内人民群众各种意愿表达和利益诉求越来越多,但与之相对应的是开发区人大工作相对滞后,如何健全完善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开发区的贯彻落实,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因此,建议:一是设立市人民代表大会开发区委员会,属专门委员会性质,由本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选举(表决)产生,设主任委员1名,可由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兼任;副主任委员1—2名,由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级干部担(兼)任;委员若干名,由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负责同志、有关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及其他有关同志担(兼)任;下设办公室,行使对开发区人大及代表工作的服务、联络职能。二是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和郑东新区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区域内的人大工作。收到议案后,办公厅高度重视,办公厅研究室于4月份向我省各省辖市人大常委会发函,了解各地开发区人大及“一府两院”机构设置、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外省开发区人大工作情况进行了解。4月29日组织有关人员赴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同提议案的代表进行座谈,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到我省省辖市共有开发区41个,均设有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其规格配备为正厅级1个、副厅级18个、正处级22个。其中郑州、开封等8个省辖市中的16个开发区以不同形式设立了人大工作机构。部分省辖市在开发区内设立了法院、检察院派驻机构。综合省内外情况,目前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设置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开发区与行政区合并,成立人大常委会。如苏州新区与虎丘区合并,开封新区与金明区合并,分别设立新区人大常委会。二是市级人大常委会在开发区派驻常设工作机构,一般称为工作委员会,如成都、郑州等地。三是开发区党工委设立人大工作机构,一般称为人大工作室或人大联络处,如日照、新乡等地。同时还了解到,郑州市编委已经同意2014年设立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工作委员会和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郑东新区工作委员会,均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3名。今年2月份,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此也已作出相应决定。设立开发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一大创举,是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战略举措。我省各类开发区在推动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已成为最具增长活力、最具增长潜力的经济区域。近年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在辖区内的开发区均设立了人大工作机构并积极开展开发区人大工作,有力推进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开发区的贯彻落实,为其他省辖市作出表率。但从全省来看,大部分地区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建设还不够完善,人大工作相对滞后,民主政治建设未及时跟上。因此,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结合我省各类开发区实际,进一步加强开发区人大工作,保障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开发区的贯彻落实,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与开发区相适应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加强对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开发区委员会的研究探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作为功能区不能脱离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不能游离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外。当前,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功能区不具备完整意义上的行政区划性质,在开发区与行政区尚未整合的情况下,在开发区设立人大派出机构,是加强开发区人大工作的有效途径,对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开发区的落实具有重要意义。郑州市人大及部分省人大代表关于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开发区委员会”的建议,意在建立一个较高规格的人大专门委员会,以便更好地协调开展开发区人大工作,充分体现了郑州市人大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强烈责任感和崇高使命感,为推动地方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鉴于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开发区委员会的法律依据尚不充分,外省市也无固定模式可供参考,建议省、市人大进一步研究探索。二是积极向国家提出修改地方组织法的立法建议。可在全国人代会期间,通过议案等形式,建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修改地方组织法,规范和明确开发区人大组织机构的地位、性质、职权、机构设置和运作制度,逐步实现开发区人民群众参与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切实加强对开发区人大工作的指导。省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开发区人大工作,通过定期召开会议,总结部署工作,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工作汇报等,及时了解开发区人大代表活动情况和人大工作开展情况,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开发区人大工作。四是加强开发区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把加强开发区人大工作作为推进我省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重要内容,针对开发区人大代表的选举、代表依法履职、人大工作机构设置等问题,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并以适当形式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完善开发区人大工作的建议,规范人大工作开展。

        对以上议案办理情况,办公厅研究室于5月15日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同意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同时,通过座谈等形式向提议案代表进行了沟通反馈,代表们对办理意见比较满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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