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传达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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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12-05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所做的主要工作,重点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议题重大、意义深远。现将会议概况和精神传达如下:

        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概况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我省郭庚茂、谢伏瞻、邓凯、夏杰同志参加了会议。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向全会作工作报告,并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讨论稿)》作了说明。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发表重要讲话。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马建堂、王作安、毛万春为中央委员会委员。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纪委关于李东生、蒋洁敏、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杨金山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开除党籍的处分。全会共分10个组进行讨论,河南、吉林、重庆三省市和中央有关部门、军队、基层单位等方面的同志编为第7组。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中央政治局常委张德江、刘云山,分别听取了第7组的讨论。第7组是这次全会期间总书记唯一参加讨论的组,也是唯一一个有3位政治局常委参加讨论的组。孙政才、李源潮和马飚等领导同志编在第7组讨论。郭庚茂、李立国、魏凤和同志为第7组召集人,郭庚茂作为第7组第一召集人参加了中央政治局常委听取各组讨论情况汇报会,并作了汇报。全会期间,与会同志高度评价了中央政治局一年来的工作,完全赞同提交全会讨论审议的《决定》,并就修改《决定》稿和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大家认为,这次大会,是我们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习近平总书记所作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报告》从十一个方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

        一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报告》指出,整个教育实践活动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总要求进行,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教育和实践并重,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坚持敞开大门、依靠群众,坚持分类指导、严督实导,坚持宣传引导、舆论推动。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洗礼,增强了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了理想信念,加强了党性修养,强化了宗旨意识,严明了政治纪律,真正醒了脑、提了神,思想上补了课、精神上补了钙;“四风” 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明显增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的有效机制和刚性约束初步形成。

        二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落实。聚神聚力抓改革,一些改革举措已经产生实际效果,全面深化改革实现良好开局。坚持问题导向,要求改革方案都奔着问题去,强调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注重抓住具有支撑作用的重大改革,把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改革举措往前排,着力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深刻认识我国经济发展处于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 阶段的基本特征和工作要求。强调跨越“三期叠加” 阶段的根本出路是创新发展,必须把近期要解决的难题和长远要达到的目标更好结合起来,找到平衡点,主动作为,勇闯难关,实现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跃升。坚持用改革的精神、思路、办法改善宏观调控,坚持结构优化是根本的可持续发展,着力抓好“三农” 工作,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颁布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3—2020年)》,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构想并加强谋划建设。

        四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着眼于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推进立法精细化,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以立法形式确立国家纪念日;坚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和尊严,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五是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开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全社会思想道德建设;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台意见,推动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重点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和引导,正确分析和把握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提出做好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把方向、打招呼、划底线、守阵地、防侵蚀。党中央组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继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着力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六是保障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高度重视发挥社会政策的托底作用,从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入手,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创新,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社会总体上保持和谐稳定。积极推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研究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政策措施,深入开展平安中国建设。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严重犯罪活动。加强应急管理,依法科学及时有效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是保护生态环境和治理环境污染。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大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政策力度和工作力度。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健全政府、企业、公共共同参与新机制,推进重点流域污染治理。紧紧抓住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这件大事,立足当前加快实施一系列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稳步推进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体制等工作。

        八是聚精会神抓好党的建设。积极推进党的组织工作创新,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着眼构建有效有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改进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着力解决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取人等问题。把从严管理贯彻到落实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用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管理监督干部,着力纠正用人的不正之风。严明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腐败案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报告还对国防和军队建设、港澳工作和对台工作、外交工作以及中央政治局自身建设等进行了总结。

        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其《说明》的主要精神《说明》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关于全会决定稿起草背景和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即着手研究和考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议题,认为要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顶层设计,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今年1月,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点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决定。中央专门成立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组长的文件起草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全会决定起草工作。在8个多月的时间里,文件起草组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专题论证,反复讨论修改。修改后的决定稿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提交全会审议。

        第二,关于全会决定稿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全会决定稿起草突出了5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工作部署,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二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体现推进各领域改革发展对提高法治水平的要求,而不是就法治论法治。三是反映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4个方面作出工作部署。四是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直面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力争提出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五是立足我国国情,从实际出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精神,又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全会决定稿共分三大板块。导语和第一部分构成第一板块,属于总论,主要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科学内涵,阐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重大问题。第二至第五部分构成第二板块,从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出发,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行论述和部署。第六、七部分和结束语构成第三板块,主要讲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最后号召全党全国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第三,关于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说明》中就全会决定稿涉及到的10个方面重大问题深入阐述了中央的考虑,即:关于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关于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关于完善立法体制,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关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关于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关于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关于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决定》的主要精神是:

        (一)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

        1、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2、总结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决定》指出,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同时强调,必须清醒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并从立法、执法司法、信法守法用法等3个方面分析了问题,指出这些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3、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作出进一步阐述,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决定》强调,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必须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这一基本经验,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二) 关于科学立法方面《决定》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1、关于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决定》指出,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决定》提出,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2、关于完善立法体制。《决定》强调,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决定》要求,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3、关于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决定》指出,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增加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人数;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4、关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决定》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以及改革等6个方面进行工作部署。在经济领域,强调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在政治领域,强调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要求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在文化领域,强调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在社会领域,提出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设,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组织立法,制定社区矫正法,加快维护国家安全和反恐怖立法,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在生态建设方面,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在改革上,强调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三) 关于严格执法方面《决定》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六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四) 关于公正司法方面《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二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三是推进严格司法;四是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五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六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五) 关于全民守法方面《决定》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一是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二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三是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四是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六) 关于法治队伍建设方面《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一是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二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三是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七) 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方面《决定》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根本保障,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一是坚持依法执政,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决策部署;二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三是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四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五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六是依法保障“一国两制” 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七是加强涉外法律工作。

        四、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凝聚了全党的智慧,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抓好落实,奋力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一) 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落实好这项重大战略任务,对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第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的重大抉择。第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第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

        (二)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全会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一个管总的东西。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重大课题,有许多东西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一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是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三是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四是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五是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三) 扎扎实实把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次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的重大举措有180多项,涵盖了依法治国各个方面。全党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善作善成的作风,扎扎实实把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此,他就贯彻落实全会各项任务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二是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三是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任务,着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是着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五是坚定不移推进法制领域改革,坚决破除束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

        (四) 关于当前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强调了以下几点。一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二是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三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是积极做好思想舆论工作。

        最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并作出决定,有其紧密的内在逻辑,可以说是一个总体战略部署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都离不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姊妹篇,我们要切实抓好落实,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像两个轮子,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事业滚滚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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