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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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12-05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014年11月30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张广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将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当前总体形势
        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责任十分重大的工作。近年来,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加强监管,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 的安全。目前,初步建成了省市县较为完善的监管检测体系,基本形成了监督管理常态化的工作格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逐步向好。全省主要粮食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2011年以来,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主要食用农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省坚持生产和生态并举、产量和质量并重、种养和监管结合,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 正本清源,努力实现“产出” 安全。一是加强农业生产要素管理。从源头上抓起,切实加强土壤、水体、肥料、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要素的监管。重点抓了3项工作:第一,开展产区土壤质量普查。在全省布点监控面积1.1亿亩,全部覆盖主要农产品产区,基本实现动态掌握全省土壤质量状况,为采取针对性措施,修复、改善耕地质量提供依据。初步调查,全省中高等级耕地面积占82.5%,低等级耕地面积占17.5%,其中因污水灌溉引起的耕地污染面积约255万亩, 占耕地总面积的2.2%;大气污染农田面积533万亩,占耕地面积的5.1%,固体废弃物堆存而被占用和毁损的农田面积在20万亩以上。主要分布在工业密集区和工矿开采区等非农业主产区。第二,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大力推广节水、节肥、节药、节能等新技术、新产品,杜绝使用违禁农药,切实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不断优化农业生产环境。以农村沼气建设为纽带,以沼肥、沼液使用和秸秆还田,推动生态农业发展,减少化肥用量。初步测算,每年产出的沼肥可减少化肥使用26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以小麦病虫害绿色防控、耕地有机质提升示范等为载体,建设320个示范区,推进粮食生产生态化。第三,开展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开展生态循环农业连片整治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县34个、生态农业示范村365个。二是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强化政策扶持,改进金融保险服务,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促进土地规模经营,为开展标准化生产创造条件。目前,全省有8.6万个农民合作社,1.6万个家庭农场,3.9万家种粮大户,6500家龙头企业,规模化经营耕地3393万亩。三是开展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制定发布农业地方标准601项,农业规范及规程1649项,初步建立了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带动标准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创建5个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市、23个示范县(市)、389个示范区(场),9个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四是开展品牌农业建设。以“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认证监管为抓手,以标准化技术为支撑,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目前,全省“三品一标” 总数3797个,生产面积3500万亩。
        (二) 标本兼治,努力实现“管出”安全。一是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全省所有市县普遍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畜牧兽医综合执法队伍。已建成159个农产品检测机构,各类检测机构仪器设备配备齐全,基本实现了“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档案” 的“五有”标准,实现了例行检测和监督抽查常态化,保障了专项监测和应急监测的工作需要。二是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监管。全省有389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了产地准出制度,18个省辖市城区和127个县城区实行了蔬菜市场准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普遍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郑州、洛阳等地建立了8个产地水产品准出试点及鱼病诊疗机构。三是积极开展质量监测。按照“三级检测、四季不断” 的要求,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检和准出准入检测。对食用菌、茶叶、水产品、水果等农产品进行专项监测。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畜产品风险预警监测和细菌耐药性监测,加大兽药和饲料抽查力度,及时公布抽查信息。四是开展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实施农产品生产记录、包装标识制度,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销台帐制度和入市检测制度等,对例行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进行追溯查处,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全省有43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行了销售索证索票和追溯制度,已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普遍建立了农产品生产档案。在郑州、鹤壁和三门峡等地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实时对部分农产品质量进行动态监测。五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连续6年在全省开展了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瘦肉精” 专项整治行动、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狠抓重大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11年以来,全省农业、畜牧、公安、质监等部门查处假劣农药、兽药等农资案件3万余件,捣毁制假窝点4670多个。
        (三) 齐抓共管,努力构建社会同力共治格局。一是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促进依法履行职责水平的提高。二是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省政府整合资源,成立了食安委,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明确了省农业厅、畜牧局、食药局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目标考核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加大财政投入。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2011年至2013年,全省共投入财政资金41.8亿元,年均增长9.4%。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培训。连续11年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连续4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消费意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强化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依法监管水平,2011年以来,培训各类执法监管人员20多万人次。当前,我省农业农村发展正处于转折转型的关键时期,继续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较高水平,面临诸多复杂因素,一些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突出表现为:在以分散、小规模经营农户为主的农业生产格局下,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缓慢;大部分农民文化程度低,掌握新技术、新标准的能力较弱,缺乏科学施肥用药的意识和能力;土壤、大气、农药、化肥、农膜污染呈加重趋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不断加深。同时,部分地方存在法律法规贯彻不深入,生产者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保障措施不完善等问题,持续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
        三、下步重点工作
        今年8月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形式,对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视察和调研,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抓好落实。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依法治农为保障,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一) 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举措,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总结今年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试点工作经验,积极争取全国整省推进试点省,力争2015年完成4000万亩左右确权颁证工作。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模式,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服务和管理网络,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推进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和集约化,为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创造条件。
        (二) 强化监管责任。坚决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负主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将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检测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坚决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三) 落实监管任务。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登记管理,推行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严格生产管控和生产记录,推广控肥、控药、控添加剂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措施。严格监测抽查制度,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加强检打联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和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严格畜禽定点屠宰和奶站许可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使用“瘦肉精”、注水和注入其他非食用物质等行为,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监管。
        (四) 推进农业标准化。推进信息化技术与农业生产的融合,开展农业标准化单项技术及多项技术优化组合的应用研究,推广应用种植制度调整及保护性耕作的农田污染防控技术,为农业标准化生产提供科技支撑。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认证后的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扩大标准化果园、菜园、茶园和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规模。
        (五) 打击违法犯罪。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实施办法》等法规,完善农业主产区产地环境保护法规,尽快制定《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办法)》和《畜产品收贮运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案件查处移送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违法分子。确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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