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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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慈善事业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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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3-16

  “老百姓不是没有捐赠热情,而是不希望把钱物捐献给不信任的慈善机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三峡画院院长周森认为。他建议,尽快健全公益慈善法律监督体制,为慈善事业守住公信力这个“生命线”。

  他表示,虽然我国1999年就出台了《公益事业捐赠法》,但对慈善机构的法律地位、如何规范化管理等缺乏相关规定。在缺乏法律监督的环境下,公益慈善事业很难健康良性发展。

  要使慈善组织取信于民,周森认为,应该尽快推动公益慈善立法,从法律上约束和规范慈善机构的职能。与此同时,建立健全的慈善管理机构,机构内部设审计部门,聘请独立审计师进行年度财务审核并对外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以此增加慈善事业的透明度。(柯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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