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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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期待由“标”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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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03-14

反腐期待由“标”及“本”

  反腐无疑是今年全国两会上最受代表、委员关注的话题之一。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建言,反腐期待由“标”及“本”,当务之急是尽快推动反腐败国家立法,为法治反腐提供有力支撑。
  蔡宁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反腐力度前所未有,正风肃纪成效显著。以河南检察机关为例,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贪贿、渎职一起查,受贿、行贿一起查,查办案件、追赃追逃一起抓,保持了反腐高压态势,建设廉洁政治有了较大起色。从全国范围来看,“不敢腐”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政治生态正在发生积极的变化,但“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尚未完全确立。
  “反腐败,必须在持续加大惩治力度的同时,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使反腐败逐步走向规范化、法治化,这是我们反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根本方向。”蔡宁说,我国目前有关惩治腐败的规定散见于刑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党纪党规和反腐倡廉的政策性文件中,党纪政纪、行政法规和刑事法律尚未实现有序衔接,反腐法律制度体系还需要完善。制定专门的反腐败法,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反腐的制度安排,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重要举措。
  蔡宁认为,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紧紧围绕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一核心,加强反腐执纪与执法在程序、标准上的有序衔接,加强对成熟经验做法的调研论证、借鉴吸收,既强调通过惩治形成“不敢腐”的氛围,更强调通过监督、教育、预防等手段的综合运用,建立“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构建一个“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法律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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