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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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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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3-17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
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中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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