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五年 履职答卷① | 以“小切口”立法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工作回顾

时间:2023-01-13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编者按:

  五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跟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法治需求实际,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贡献了人大力量。

  又是一年盛会时!河南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1月14日在郑州召开,省人大融媒体中心策划推出“奋进五年 履职答卷”专题报道,回顾省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奋进历程。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高利国)五年辛勤耕耘,五年春华秋实,今年是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的履职收官之年,也是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履职元年。

  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服务常委会制定省本级法规44件、修改32件次、出台具有法规属性的决定4件、废止18件,审查设区的市法规177件……这是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制委”)这五年的总“成绩单”。

  五年来,法制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探索开展“小切口”立法,发挥好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开展“小切口”立法 凸显立法精准性

  立法工作,贵在精准、重在有效。回首五年间,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省人大立法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法治新期待——

  发挥人大主导立法作用,聚焦立法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法制委先后牵头起草省级法规20余部。为省科学院专门立法,解决重建重振痛点;就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立法,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送”;牵头起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为革命老区插上腾飞的“翅膀”;牵头起草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加快“数字河南”建设;牵头起草社会信用条例,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起草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市场主体提供硬核护航;牵头起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依法解决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突出问题;牵头起草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条例,巩固我省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成果;牵头起草网络安全条例,助力打造网络强省;牵头起草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推动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洛阳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小切口”立法,关键在于“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省人大常委会针对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下足“绣花”功夫,精准立法;在立法的角度上,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立法调整的突出问题,探索推进“一事一法”,对症下药。

  “在法规文本上,不搞‘大而全’‘小而全’,需要几条我们就制定几条。能用三五条解决问题的,就不搞‘鸿篇巨制’。”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说。

  《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是精准立法的生动实践。该条例“看似小”,针对的是省科学院一个单位的发展;实则“内容大”,推动的是整个河南的科技创新事业。在没有直接上位法依据,也没有兄弟省市相关法规可以参考借鉴的情况下,省人大常委会迅速启动立法程序,成立由3位常委会副主任为组长的起草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学者成立作专班,用时5个月制定出台该条例,成为我省开展精准立法、创制性立法的一个典型样本。

  为发挥中原科技城在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中的引领作用,牵头起草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管理条例,对中原科技城发展予以立法支持,为科研活动预留足够的空间保障,确保中原科技城立足科技创新长远发展。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管理条例正文都只有9条,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条例不分章节,都是在 “小切口”立法上的“鲜活”成果。王晨副委员长在第二十八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对我省“小切口”立法工作提出了表扬。

  加强立法指导 提高设区的市立法质量

  五年来,坚持“全程参与、提前介入、实地调研、现场反馈”的工作机制和“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审查原则,深入设区的市实地调研、面对面反馈180余次,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10000余条,做到177部设区的市法规全面审查、全程指导、全部办结和全部通过。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求,督促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实现各设区的市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全覆盖。根据省委的安排部署,督促指导设区的市就佩戴口罩、使用场所码等进行立法,实现各设区的市疫情防控措施立法全覆盖。

  加强选题指导,指导设区的市法规选题聚焦当地突出问题,在古树名木、传统村落、红色资源、汝瓷文化保护和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开展立法,彰显地方特色。坚持提前介入,在设区的市法规一审前,从体例、框架等方面给予指导或提出建议;一审后,注重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立法技术规范等方面进行初审。严格审查把关,制定《设区的市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的公文格式及标准》,解决设区的市报送法规格式不统一、文本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对设区的市二审后报请审查批准的法规,在提交常委会审议前进行统一审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每部法规都合法合规、切实管用。

  筑牢根基 增强立法工作能力

  着力提升立法工作能力,组织召开全省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座谈会,承办2期常委会地方立法培训班,组织动员全省人大系统3000余人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22地方立法培训班直播学习,有力提升参训人员的政治站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着力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组织建立2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6个立法基地和由60人组成的立法专家库,起草相关工作规则。成功推荐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助力我省成功创建第一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

  着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采用 “一线工作法”,打开门、走出去,将立法工作开展到基层一线。比如:将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起草修改工作放在渠首南阳市,让丹江口库区县淅川、西峡熟悉情况的同志参与进来,使条例在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同时,充分考虑到渠首人民的切身利益。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立法过程中,深入革命老区,与革命老区的干部群众一起面对面研究修改法规,直接听取老区人民的希望和要求,将老区人民的意志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

  加强备案审查 维护法治统一

  坚持 “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共接收、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601件。重点对涉及优化营商、行政处罚、生态环保、疫情防控等重要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发现不适当情形的,及时妥善处理。

  研究办理公民、组织对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的15件审查建议,审查纠正4件。全面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和制度建设,2021年首次在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备案审查工作,2022年实现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全覆盖。

  加强数字化平台和数据库建设,建成河南省立法与备案审查工作平台,延伸覆盖了省 “一府一委两院”和28家省直单位、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157个县市区、1163个乡镇。同步完成河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归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11254件。

  法制委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强化人大在立项、起草、审议等方面的立法主导作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更好结合,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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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