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人大:落实宪法监察法要求 推动监委工作在为民监察上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06-30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席茜 通讯员 李晓领)“坚持民心所向就是工作导向,2021年以来,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691个,组织处理1028人,党纪政务处分983人。”6月29日,在新乡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上,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浩代表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是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部署,落实宪法和监察法法定要求的具体体现。

  “市监委在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严格按照宪法和监察法规定履行监察职责,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民忧、护民利、纾民怨、暖民心,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张浩表示。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一致认为,2021年以来,全市监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扛牢政治责任,紧盯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的民生、扶贫、乡村治理、基层微腐败等突出问题,以扎实举措、实际行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极大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说:“全市监察系统要坚守人民立场,把‘关键小事’作为‘民生大事’,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更好履行监察职责;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找准正风肃纪反腐的切入点、着力点,更好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强化责任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衔接贯通,构建更加健全完善的监督格局;要着力系统施治,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取得更大成果。”

编辑: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