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原阳:将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融入司法办案

时间:2020-08-26  来源:检察日报

  7月24日晚上,河南省原阳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娄丽娟难得早早结束一天工作,正在家忙乎晚上的饭菜时,忽然电话响了起来。

  “这是又有什么紧急案件了么?”一看是检察长张广华打来的,娄丽娟一边心里嘀咕着,一边接通了电话。“最高检出台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11条意见,你手里的那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非常符合其中一条。”张广华说。

  原来,娄丽娟正在办理的一起吴某等4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案件事实和证据基本都已审查清楚,但是在严守法律规定基础上是否应该向法院提起公诉,她却一直在思考。

  2017年,吴某等4人共同投资了原阳县一家酒店,2019年以来因经营困难和合伙人之间的纠纷,拖欠了23名员工共计30万余元薪水。为了讨薪,员工们将事情反映到原阳县社保局。接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限期整改通知后,吴某很快筹措了10万元资金进行缴纳,但另外三名合伙人拖欠的22万元依然没有解决。

  之后,原阳县社保局将案件移交县公安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三名合伙人分别按份额支付了拖欠的工资,23名工人拿到了应得的全部劳动报酬。

  今年6月10日,该案被移送原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案情并不复杂,但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娄丽娟却有些拿不定主意。她对案件审查后了解到:吴某等4人均为外地来原阳的投资人,经公安机关侦查没有发现其他违法情形;欠薪的原因是酒店经营遇到困难及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没有转移财产或逃匿的行为,在主观上并非恶意“赖账”,并最终在公安机关立案后筹措资金支付了拖欠的工资,且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

  今年初,一场疫情风暴让酒店经营变得更加艰难,再加上他们尚处于取保候审阶段,难免心灰意冷,吴某等人做好了关张大吉的准备。

  “如果仅机械地就案办案,案子判了、企业却倒了,我觉得和中央提出的‘六稳’‘六保’精神背道而驰了。”认真研读最高检发布的11条意见后,娄丽娟心里有了主意。7月25日一大早,她就来到张广华办公室进行汇报,认为应当对吴某等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现在正是企业复工复产最吃劲的时候,我们不但要作出不起诉决定,还要公开进行宣告送达,彰显检察机关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决心。”娄丽娟汇报后,张广华很赞同她的意见。

  “本案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现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吴某等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7月26日,原阳县检察院邀请市县两级部分企业界人大代表到场,公开宣布了这个决定。吴某等人接到不起诉决定书,再三对检察机关表达谢意,并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经营,为原阳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在宣告会上,张广华还通报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一位到场的人大代表感慨地说:“既做劳动者的‘保薪人’,也做企业家的‘护航人’,从这个案子上,我们看到了检察机关维护营商环境、精准服务‘六稳’‘六保’的决心。”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原阳县检察院把“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生产力”融入检察办案中,已经对涉嫌轻微犯罪的10名民营企业主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注重架起沟通服务桥梁,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涉民企民事、行政方面的申诉优先办理;举办“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与工商联等部门召开座谈会,通报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的措施,了解民营企业所需,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筑牢守法经营底线。(刘立新 刘楠)


编辑:阎乃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