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实现新提升

时间:2019-09-13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

  1979年9月,河南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省人大常委会,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和人大工作翻开了新的篇章。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40年来,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站位大局,紧跟时代需要,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展示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为和形象。

  高质量开展立法工作、健全完善改革发展法制保障是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多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理念上经历了由管理型向管理和维权型相结合的转变,在立法重点上经历了由注重经济领域立法向经济和社会领域立法并重的转变,在立法方式上经历了由关门立法向开门立法的转变,立法程序日臻完善,立法机制逐步健全。

  记者了解到,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方面,围绕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一大批法规。注重体现地方特色是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立法工作的一大特点。例如,1980年制定的贯彻执行选举法实施细则迈出了河南地方立法的第一步,2015年制定的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则是我国首部有关高标准粮田保护的法规。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快推进民主立法,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自20世纪90年代起,逐步打破法规草案由政府部门起草的格局,积极发挥常委会工作机构、专家学者的作用,建立了立法听证会、新闻发布会、立法专家库等制度,不断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2009年以来,新制定、修改的法规草案均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门立法已成为常态。

  相关负责人还用“着力突出监督工作重点、着力打造监督工作品牌、着力完善监督工作制度”这三个“着力”概括了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如何提高监督工作实效、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

  在着力突出监督工作重点方面,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监督。比如,紧扣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河南时作出的打好“四张牌”、县域治理“三起来”、乡镇工作“三结合”等重要指示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 “三山一滩”扶贫开发情况等报告,开展城乡规划法等执法检查,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经过长期实践探索,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建立起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其中,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形成了“精心选好议题、调研找准问题、听取和审议报告、推动改进工作、再次听取整改情况”的“全链条”工作流程;开展执法检查,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抽查检查,并进行整改“回头看”;专题询问采用电视、广播、网络同步直播方式,增加了追问、自由询问、网民提问等环节。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制定常委会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制定修订监督法实施办法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制度。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事关人民福祉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关负责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依法治省、打好脱贫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政府机构改革等,先后作出决议、决定几十项。同时,积极制定出台有关规定,创新实行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从制度层面保障重大事项决定权有效行使。

  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则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四项重点。据了解,当前,河南省已经实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全覆盖。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建设也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已建成代表活动阵地11000多个,全省17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进阵地、进平台,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省人大常委会还不断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制度,2018年代表所提问题解决率达到88%;建立完善省人大代表履职档案,探索建立代表依法退出机制,并实现了代表履职学习的全覆盖。

  “探索创造经验,历史昭示未来。”经过40年的实践发展,地方人大工作站在了新的起点。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务实进取,不断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


编辑:高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