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17-11-21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1月17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是继2014年第三次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2015年荣获全省首批“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取得的新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荣誉称号。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坚持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落实中央、省委部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工作水平的综合抓手和有效载体,围绕履行人大职能,全力服务工作大局,不断完善创建组织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创建主体责任,积极开展了建设机关学习平台、建设机关廉政文化、抓好道德讲堂、打造机关志愿服务品牌、开展结对帮扶助力脱贫攻坚、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文明创建理论研究等一系列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受权发布)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名单

(受权发布)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的决定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