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调研座谈会

时间:2017-08-19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8月1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在广州召开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调研座谈会,进一步了解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逸葵,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选联工委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与会的8位乡镇人大主席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围绕乡镇人大依法履行职权、开展工作和加强组织建设等情况发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出台一系列有关人大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有力推动了人大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2015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2015年底,省委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决定》,对加强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再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为更好地推动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文件的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于今年7月26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组织建设和工作规范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十条措施。

  与会乡镇人大主席在发言中既总结了落实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若干意见》的成效,也如实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在工作亮点方面,中山市三乡镇创新行使职权方式,开展镇人大和镇纪检联合督查活动,进一步发挥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即将出台人大纪检联合督查试行制度,规范化开展联合督查活动,增强监督效果。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创新方式,完善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把全镇119名人大代表划分为8个代表小组,由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分组覆盖联系代表,并在辖区范围内所有村(居)成立人大代表联络站,全镇各级人大代表进驻村(居)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切实加强镇人大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

  存在问题方面,乡镇人大办事机构设置不规范、力量薄弱,人大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有待提高,人大监督职能难以发挥等问题在全省普遍存在,特别是镇人大监督工作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据反映,目前,镇人大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上无章可循,缺乏严格的、规范的操作程序,对视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政府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缺乏有效的刚性监督机制,影响了人大的监督效能,参会的镇人大主席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关于乡镇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有关法规或指导性意见。

  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李玉妹作了讲话。她强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要正确认识乡镇人大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刻理解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前要进一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和省委文件以及《若干意见》提出的“十条措施”,坚持在乡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结合本地实际,依法履行职权,切实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同时,要善于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推动各级人大工作协同,形成整体合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切实推动全省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迈上新台阶。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