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召开消保条例座谈会 机票超售成热点

时间:2017-04-17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近期,随着“美联航暴力拖拽亚裔乘客下机”事件的持续发酵,航空公司机票超售、收益管理等话题也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机票超售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消费者该如何权益?4月13日,市人大财经委召开《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听取企业、行业协会人员对条例执行情况的意见、建议。
  机票超售成行业“潜规则”  旅游产品搭售涉嫌“打闷包”
    “事实上,航空公司超售机票在民航系统中较为普遍,已成为行业潜规则”,针对近期发生的美联航事件,市政协委员、上海牡丹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许刚谈到,由于不排除有乘客选择改签或迟到而临时登不了机,为弥补空位造成的收益损失,不少航空公司会选择多卖几个座位。“其实,作为航空企业也很两难,这个问题可以说已成为行业发展的一个痛点”。
   “企业追求盈利的心理可以理解,问题是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维权难也是不争的事实”。市人大代表刘楷指出,企业在趋利超售的同时,必然会对消费者利益形成潜在伤害,而从目前处理的案件来看,消费者大多未能得到应有的赔偿。“一个的关键问题是,事先应让消费者充分知情”,刘楷说道,消费者购买低价机票时,可能面临“被超售”而登不了机,对于这一情况,平台在售卖机票时应该明白告知消费者,避免后续纠纷。
  同样被控诉“打闷包”的,还有一些在线旅游平台的搭售行为。座谈会上不少与会人员指出,在携程等平台上购买机票的同时,往往会被强制搭售接送机券、酒店抵用券等其他产品,这些附加产品通常不容易发现,而且取消程序复杂,消费者一不小心就掉入了“闷包陷阱”。
  对此,刘楷表示,商家创新营销模式的同时,应当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而不是通过打闷包变相强制消费。
  恶意消费让企业感叹心累  消费者有权益也应有义务
   “条例在充分保护消费者合理权益的同时,是否也应当对消费者的伴随义务及权利作出规定”,市人大代表刘正东指出,经常有企业反映受到一些不实投诉的困扰。一些投诉可能造成社会影响很大,但是经过调查,却发现反映的情况跟事实不吻合,对消费者个人来说是出了口恶气,但是企业的商业名誉却受到损害,而且无从索赔。刘正东建议,条例应赋予消费者适当的义务。比如,严重不实的投诉应承担名誉侵权。
  对此,绍兴饭店董事长余国潮也深有感触并举例,一些消费者把自带的污物掺入菜肴,以此拒付餐款,还有一些个人或团体有组织地召集大量消费者,在最后一天使用餐饮团购券,企业由于无法在一天之内集中处理如此大量消费需求而被要求赔偿。“这些恶意消费行为对商家造成了很大困扰,能否通过在条例中设置消费者相关义务来弥补漏洞”,余国潮提到。他同时建议,媒体在积极发挥啄木鸟功能,为企业查找不足的同时,也应该报道一些企业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亮点做法,提振市场正能量。
  违法成本偏低  制假售假“生生不息”
   “我们企业每年用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上的经费达上百万,然而,仍旧是杯水车薪”,市政协委员、上海相宜本草有限公司董事长封帅表示,作为国内知名化妆品品牌,旗下产品常常面临来自假冒产品的威胁。“现在的化妆品制假太泛滥,通常是打击了一批,马上又出来一批,企业常常力不从心,甚至有些是同一人反复做案,判刑出狱后又重操旧业”,封帅认为,处罚力度偏软、处罚手段有限,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协作联动等因素,使制假售假违法成本偏低,导致此类违法行为层出不穷。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