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

时间:2017-04-10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月1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副主任史正廉、巩国顺、张荣海,党组成员闫廷瑞,秘书长白立凡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祥利,副市长邓志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冠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海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和有关建议名单、会议文件,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李萍在讲话中指出,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4月上中旬召开,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大会,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细致做好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保证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运转,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李萍强调,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守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确保把市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严格遵守大会各项制度规定,严明会风会纪,确保风清气正。要组织市人大代表做好会前视察和会议审议工作,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努力使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