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声音】张立勇:建议设“国家错案警示日”

时间:2017-03-09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杜绝赵作海、聂树斌、呼格吉勒图、浙江叔侄等冤错案件发生,建议把“5·9错案警示日”上升到国家层面,建立“国家错案警示日”。今年的全国人代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等代表联合提交议案。

  “5·9错案警示日”

  1999年5月9日,公安机关把村民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刑拘,后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0年5月9日,在监狱已服刑多年的赵作海,因赵振晌的归来,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告无罪释放。2010年6月2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将赵作海被无罪释放的5月9日确定为全省法院“错案警示日”。此后,每年的5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将赵作海被无罪释放的5月9日确定为全省法院都会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教授和审判一线的法官,组织召开“5·9错案警示日”座谈会,围绕“赵作海案件”进行深刻反思,研究如何有效防范冤假错案。

  “5·9错案警示日”不仅引起了国内相关部门、专家的关注,而且吸引了世界法律界的目光。

  与“纪念日”、“哀悼日”的功效一样,“错案警示日”不仅是个案的警示,也是对法律和人性缺陷的间接修补,更是对司法公信力、党的执政能力修复和再造。

  张立勇院长从五大方面论述了建立“国家错案警示日”的理由,一是可以有效树立人权保障理念;二是可以有效树立程序公正理念;三是可以有效树立证据裁判理念;四是有利于树立无罪推定理念;五是可以提振人民群众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信心。

  冤假错案的发生,是对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挑战,不仅导致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弱化,更危害了人民群众对法律权威和司法机关的信赖。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近几年司法机关逐渐加大了对系列错案的纠正力度,无辜者的沉冤得以昭雪,被错杀者的冤魂得以安息,真正的凶手受到惩罚。一批批错案相继得以纠正,不仅维护了司法的公正和法律的权威,而且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的信心,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

  方案

  张立勇代表建议中央政法委发文,把每年的5月9日作为“国家错案警示日”,由中央政法委组织,每年确定一个“国家错案警示日”活动主题。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