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河南已有38位官员在省人大进行宪法宣誓

时间:2016-11-18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1月18日,在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大会上,翁杰明被任命为河南省副省长。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18日下午,新当选的副省长翁杰明走到宪法宣誓台前,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庄严承诺。

        自2016年1月实行《河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以来,截至2016年11月18日,河南省人大共组织38人进行了宪法宣誓,其中人代会上有17人宣誓,常委会上有21人宣誓。

        宪法宣誓受瞩目

        2016年4月7日上午,在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新当选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伏瞻、省人民政府省长陈润儿浑厚沉稳的宣誓声,先后在省人民会堂响起。这是河南省新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省人民政府省长首次进行宪法宣誓。

        今年,在省人大举行的会议上,还有哪些官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呢?

        1月15日闭幕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河南省8位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首次进行了宪法宣誓。新任命的省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国振、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蒋益民、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崇林、省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玉民、省民政厅厅长王战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刘世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朱长青、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李和平等8位同志身着正装,健步走向主席台,面向主席台上庄严的国徽,依次整齐列队,向宪法庄严宣誓。

        1月31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大会,新当选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满仓以及新当选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新当选的省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进行了宣誓就职。这是河南省人代会历史上首次进行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专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等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

        据省人大相关部门透露,自2016年1月实行《河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以来,截至2016年11月18日,河南省人大共组织38人进行宣誓,其中人代会上17人宣誓,常委会上21人宣誓。

        河南“宪法宣誓”源于何时?
        公开进行宪法宣誓,现已成为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的一项就职仪式。

        自2015年7月1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表决通过后,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作为一项制度被确定下来。

        2015年9月26日,河南也出台了《河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建立了我省宪法宣誓具体制度。对宣誓目的、宣誓主体、宣誓仪式及其组织、适用范围等都作了具体规定。该办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宪法宣誓”?

        公开进行宪法宣誓,现已成为新上任的国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的一项就职仪式。那么什么是宪法宣誓呢?

        宪法宣誓是指宣誓主体——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任前向宪法作出庄严宣誓,以表示今后在行使公权力时将严格贯彻宪法精神,以宪法和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宪法宣誓”的由来

        追溯公开进行宪法宣誓的渊源我们发现,其实呀,按时间算,它才1岁多而已。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 2015年9月26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河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建立了我省宪法宣誓具体制度。对我省实行宪法宣誓的人员范围、宣誓誓词、仪式组织、基本规程等内容作了规定。

        该办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哪些人员需要进行宪法宣誓?

        那么,哪些人员需要履行这项神圣的仪式呢?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2015年9月26日,河南省也通过了《河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对我省实行宪法宣誓的人员范围进行界定。河南省需要进行宪法宣誓的人员范围是:本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以上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决定任命、批准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宪法宣誓”意义何在?

        宣誓人员虽然工作岗位各不相同,但在忠于宪法、遵守法律、维护宪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要求上是相同的。

        因此实行向宪法宣誓的制度,是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的需要。
70字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翁杰明同志简历
        翁杰明,男,1963年5月生,汉族,上海市人,研究生学历,在职文学博士,研究员,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

        1979.09 福建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3.08 福建省福州市二十一中学教师

         1985.09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新闻业务与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1988年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7.07 中国社会科学院团委干部

         1988.11 中国社会科学院团委副书记(其间:1990.02-1990.12中国社会科学院驻陕西省商洛地区五市县基层锻炼总领队)

        1991.06 中国社会科学院团委书记、机关党委青年工作处处长、党办宣传处处长、青年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1994.10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青年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其间:1996.05-1997.08挂职任陕西省丹凤县委副书记)

        1997.10 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挂职)

        1998.09 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1996.09-1999.07河北大学中文系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文学博士学位;1995.08-2000.08八届全国青联常委)

        2002.12 重庆市万盛区委书记

        2004.05 重庆市沙坪坝区委书记

        (2001.06-2004.08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工商管理博士后;
        2000.08-2005.08九届全国青联常委)

        2007.05 重庆市委常委、沙坪坝区委书记

        2007.07 重庆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0.06 重庆市委常委、两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12 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兼)

        2013.05 重庆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重庆行政学院院长(兼)

        2016.09 河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人选

        2016.10 河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人选、党组副书记

        2016.11 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党的十八大代表。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