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时间:2016-06-01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月27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副主任李永胜、史正廉、巩国顺、严寄音、王天顺、张荣海,秘书长白立凡出席。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丽,市政协副主席李建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冠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海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201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部分不驻会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述职,听取审议了《关于市十届人大代表选举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平顶山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平顶山市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市与德国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州劳恩堡市正式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15年平顶山市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关于批准平顶山市与德国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州劳恩堡市正式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李萍在讲话中强调,要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按计划、高标准完成。特别是要扎实做好立法工作,《平顶山市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查处条例》是今年我市正在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参与立法的部门要认真做好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表决、评估等环节的工作,确保制定的法规有特色、有水平、高质量。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市委决策部署,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