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时间:2016-02-01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016年1月31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月31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等七项决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谢伏瞻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十二五”期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过去一年省政府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三五”主要目标和2016年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省长谢伏瞻所作的《关于〈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审查了《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同意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关于河南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的决议

  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河南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河南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河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河南省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的决议

  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河南省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河南省全省和省级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同意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河南省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

  关于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春良副主任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主要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立勇院长所作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意见,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蔡宁检察长所作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