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文物保护工作

时间:2014-06-20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全面了解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文物保护工作情况,近日,河南省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副主任王金灿的带领下,对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进行调研。

调研组一行首先到薛店镇花庄村、新建路八卦胡同、辛店镇人和寨村和市博物馆进行调查。然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旅游和文物局负责人关于全市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走访等形式,调研组对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新郑是文物资源大市,历史文化名城,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市共有951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12处,省级文物保护10处,郑州市级文物保护29处,新郑市级文物保护67处。登记在册的古民居352处,馆藏文物5万余件。其数量之多、品位之高,居河南省县(市)级前列。郑韩故城和裴李岗遗址均被评为20世纪中国100项考古大发现之一。近年来,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新郑市从四个方面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一是健全文物安全体系。狠抓文物安全执法工作,强化人防、技防和物防相结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馆藏文物和田野文物安全连续31年无安全事故;二是加大文物保护资金投入。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2012年投入文物保护项目资金3370余万元,2013年投入文物保护项目资金2377万元,为文物保护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三是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制。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强化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并与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四是加强文物知识宣传。组建了一支80余人的宣传队伍,运用现代传媒,采取改版网站、发送手机报、编发工作动态、开通宣传微博和数字博物馆、拍摄专题宣传片等形式,宣传文物保护和旅游小知识信息。

在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调研组也发现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对文物保护的认识不足,部分干部群众存在“重利益、轻保护”的思想,只重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社会效益,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二是文物保护与城镇化建设矛盾日渐突出,个别地方在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忽视对文物的保护工作,文物面临被破坏的危险;三是文物保护执法力度不足,文物执法的主体涉及到文化、公安、建设和规划等部门,部门间还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保护力度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提出建议:一要加大文物法规宣传,提高公民的文物保护意识。通过宣传,使群众了解新郑悠久的历史,激发作为新郑人的自豪感,产生保护文物的责任感,抵制各类破坏文物行为。 二要做好规划,确保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文物安全。把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设规划,将分布于乡村的文物纳入城镇规划,与市级、省级乃至国家级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相衔接,按照《文物保护法》配套相应的资金、技术与人才。三要强化领导,加大文物保护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组织公安、建设、规划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加强文物的保护工作,打击各类破坏文物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