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莅临许昌

时间:2013-09-03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8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刘长春带执法检查组莅许,就《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委书记王树山,市委常委、副市长熊广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海川陪同。

  据了解,许昌境内现有高速公路4条,分别为G4京港澳高速、S83兰南高速、S32永登高速、S88武西高速,4条线路在许昌市域呈“米”字形分布。全市高速公路通车里程263.7公里,高速公路网密度为5.27公里/百平方公里,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明确责任目标,提升管控水平,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呈现出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态势。

  《条例》执法检查组到郑漯高速许昌收费站进行了认真检查,询问了硬件建设、执法等情况,并在座谈会上听取了许昌交通路政、公安交警及高速运营公司的工作汇报。

  王树山向执法检查组介绍了许昌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他说,当前许昌正按照“坚持五个着力、建设五型许昌”的总体思路,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良好态势。特别是许昌各级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条例》,高速公路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今年上半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事故。许昌将以此次执法检查活动为契机,把贯彻《条例》当作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真正把高速公路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通过实际行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刘长春说,交通优势决定一个地区的区位优势,区位优势决定发展的战略优势,许昌交通区位优势突出,高速公路发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基础。许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条例》很到位,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和成绩。各部门对《条例》修改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执法检查组将进行认真梳理,反馈给省政府,使《条例》更加完善,促进高速公路事业更加健康发展。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