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时间:2013-04-23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月18日至19日,平顶山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市人大会堂六楼会议厅召开。

  市委书记陈建生、市委副书记张国伟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坤子、巩国顺、黄林森、郑枝、李丰海和秘书长陈民政出席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王富兴,副市长郑茂杰、李俊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保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新年,副市厅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崔建平列席会议。

  陈建生首先在会议上作了关于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会议进行了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建生同志辞去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张国伟同志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的议案》。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树、市花的两个决定。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新网工程”建设情况、禁毒工作情况、地下公用管网建设情况、我市实施文化强市战略情况的四个专项工作报告。

  李萍在主持会议时说,本次会议上,通过了张国伟同志担任副市长、代理市长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希望张国伟同志肩负使命、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开拓奋进,不辜负省委的信任和重托,不辜负平顶山父老乡亲的期盼和厚望,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新的成绩。市人大常委会也殷切期望市人民政府在张国伟同志的带领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切实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李萍指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市委领导下,紧紧围绕总体目标,牢牢把握“转中求进”总基调,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法律至上,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通过我们的务实工作、尽职尽责,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建设美丽鹰城作出应有贡献。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