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时间:2012-12-11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2月10日,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宗会、肖群兰、张朝红、李宝洲、吕均平、裴富平和秘书长杨治安出席会议。副市长李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志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邱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书面);分别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授予袁长祥、唐齐千、张钟仪、施康安、过毓如等五位同志“三门峡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并表决通过了授予五位同志“三门峡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的决定、会议日程;听取和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听取了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名单的说明以及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表决通过了有关名单;听取和审议通过了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是在全市上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实施“四大一高”战略,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将选举产生三门峡出席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日程安排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程序性强,希望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倍工作,精心筹备,确保会议如期顺利举行。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