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县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站的建议

时间:2011-07-31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号:88
分类:基本建设
2011年1月18      

 

题目:关于建立县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站的建议
建议正文共1页
提建议人:李燕侠
姓名      选举单位     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
李燕侠   平顶山     鲁山县人民医院  467300
徐小平   平顶山     湛河区人大  49444472
江泳怡   平顶山     实验高中  467000 
张红霞  平顶山    平顶山学院外国语学院
姚燕红  平顶山    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边安生   平顶山     郏县人大
处理意见:交省环保厅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关于建立县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站的建议
 
 
医疗废物是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中毒性及危害性的废弃物品。这些废品可能含有细菌、病毒或具有危害性,是许多疾病的传染源。按照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16日实施)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给予适当的支持。各医疗机构应当把医疗废物交由专门的处理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可是现在,平顶山市十个市、区、县中,只有宝丰县一家医疗废物处理机构,致使医疗废物运程远、成本高、费时费力问题突出。如鲁山县有县级医院5家,私立医疗6家,乡镇卫生院22家,乡村卫生所约1000家,每天都有医疗废物产生,距离宝丰县医疗废物处理机构路程就有100多公里,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建设县级医疗废物处理站迫在眉睫。只有建立了县级医疗废物处理站,才能方便、快捷的处理医疗废物,加强传染病防治,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康健。
建议:政府加大投资力度,尽快在每一个县建立起县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站。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