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西峡太平镇:人大代表严把“三关”,全程监督救灾物资发放工作

时间:2010-09-02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接收、登记、分配、公示……每一个环节,必须有人大代表的签字盖章,救灾物品才可送到受灾群众的家门口。2010724日,河南省西峡县太平镇遭受特大洪灾,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失。洪灾过后,在发放救灾物资方面(包括政府调拨、社会捐赠在内的救灾物资),太平镇政府、各村民委员会聘请辖区内县乡人大代表为救灾物资管理使用监督员,全程监督救灾物品的登记发放工作,确保救灾物品在发放过程中能够“公开、公平、公正”,使每个受灾村民都有饭吃,有水喝,有房住。

一、严把“管理”关。镇政府成立救灾物资管理使用监督委员会,聘请三名县乡人大代表为监督委员会委员,对镇民政部门在接收救灾款物方面进行监督,严格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张榜公布物资发放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各村救灾物资管理使用监督委员会,必须有两名乡人大代表为委员会委员,监督本村救灾物资的管理发放。

二、严把“审批”关。对救灾物资的分配和发放,一律建档立册,受灾群众首先提交申请报告,由人大代表实地核查(并签字),报镇救灾物资管理使用监督委员会审批,并公示分配名单,做到透明、公正。

三、严把“发放”关。在发放物资的过程中,对各村的救灾物资使用方案进行把关,对需要救助的群众,村救灾物资管理使用监督委员会必须经同人大代表讨论商议,按照灾情程度、轻重缓急,决定救济户,并面向群众,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者,经代表签字后、方可领发救灾物资,并要求做到物资当天领来当天发放,决不拖延。 

(西峡县人大办公室 郭文正 周大林)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