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被动吸烟者5.4亿 王陇德:尽快立法控制烟草危害

时间:2010-03-13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国吸烟人数为3.5亿,居世界之首,而遭受被动吸烟危害的人数更高达5.4亿,其中15岁以下儿童有1.8亿;2000年由吸烟导致的死亡人数近100万,超过了艾滋病、结核、交通事故以及自杀死亡人数的总和。我国与吸烟和吸“二手烟”有关的疾病,如:脑中风、冠心病、糖尿病、肺癌和乳腺癌呈明显上升趋势,如不采取措施,预计到2020年死亡人数将达到200万。

  9日,全国人大常委、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陇德接受人民网记者专访时建议,我国应尽快制定《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以兑现中国向国际社会的承诺,弥补全国性控烟法律的空白,减少吸烟危害,维护公众健康。

  烟草烟雾是一种环境污染物质,它含有约4000多种化学物质,其中40多种物质具有致癌性,严重损害绿色环境,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他指出,过去的50年,上万个研究从流行病、毒理学等不同角度证明了吸烟是肺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冠心病、脑卒中等多种疾病发生和死亡的重要危险因素。长期追踪研究表明,烟草导致70-80%的超量死亡,目前已成为全球前6位死因的主要危险因素。吸烟还带来社会和家庭损失,侵犯公众基本的安全环境权利,已经成为影响全球人群健康的最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因此,WHO组织制定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于2005年2月27日正式生效。

  我国吸烟人数为3.5亿,居世界之首,而遭受被动吸烟危害的人数更高达5.4亿,其中15岁以下儿童有1.8亿;2000年由吸烟导致的死亡人数近100万,超过了艾滋病、结核、交通事故以及自杀死亡人数的总和。我国与吸烟和吸“二手烟”有关的疾病,如:脑中风、冠心病、糖尿病、肺癌和乳腺癌呈明显上升趋势,如不采取措施,预计到2020年死亡人数将达到200万。

  为应对这样一种严峻的形势,保护我国公民免受烟草烟雾的危害,我国政府于2003年10月签署了《公约》。2005年8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了《公约》。2006年1月,《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根据《公约》要求,缔约国必需在公约生效后的五年内全面履约。时间现已过去四年,但我国的履约工作进展仍存在许多问题。如《公约》第13条规定,“每一缔约方应根据其宪法或宪法原则,采取立法的、行政的以及实施其他措施,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但时至今日,我国仍没有出台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要求。上述问题的存在有多方面的原因,但目前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控制烟草危害的法律是最根本的一条。对烟草使用进行法制监管是国际上有效控烟的成功经验。随着《公约》在中国全面实施日期的逼近(2011年1月9日),为全面履行《公约》要求,作为负责任的缔约国,中国有义务制定控烟的法律,以便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控制吸烟,维护人民健康。

  《公约》第5条第2款规定了缔约方的一般义务:“每一缔约方应根据其能力,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实施、行政和其他措施并酌情与其他缔约方合作,以制定适当的政策,防止和减少烟草消费、尼古丁成瘾和接触烟草烟雾”。

  《公约》在我国全面履行的期限在即,而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与全面履行公约的要求尚存在很大差距:没有一部专门的全国性控烟法律;地方法规位阶比较低,禁止吸烟的场所有限且不统一,可操作性不强,不足以起到应有的法律效果。行业控烟工作也存在范围有限、体制不健全等问题。因此,特建议制定《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应包括如下内容: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所有人免于烟草烟雾暴露,需要在特定空间或环境完全消除吸烟和烟草烟雾,以建立100%的无烟环境。范围应包括室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适当的公共场所。

  烟草制品包装和警示性标签政策。烟草制品包装上应使用大而明确的健康警告,占据主要可见部分的50%。执行有效措施,以确保烟草制品包装和标签不得以任何虚假、误导、欺骗或可能对其特性、健康影响、危害或释放物产生错误印象的手段推销烟草产品。其中包括“淡味”、“低焦油”和“超淡味”等词语。

  价格和税收措施。通过提高烟草税和烟草价格降低消费、引导烟草使用者戒烟。把税收政策和价格政策作为国家总体卫生政策的一部分。所有的烟草制品都应缴纳相似的税收,并且需要定期根据通货膨胀调整。廉价烟草制品的税收应该与卷烟等较高税收的烟草制品的税收相当,以避免消费替代。

  促进和支持戒烟。加强戒烟医疗技术的研究;鼓励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戒烟帮助,将诊断、治疗及咨询服务纳入国家卫生医疗服务体系。

  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管制。全面禁止各种形式的直接和间接的境内和跨境广告、促销和赞助。所有个人都有不为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所触及的权利,不论这些形式是直接、间接、明确、暗含还是偶尔。任何个人均不得从事或参加或接受任何境内或跨境的烟草广告、促销或赞助。

  销售管制。禁止向未成年人(18岁以下)销售烟草制品或具有烟草制品形状的实物;禁止向未成年人(18岁以下)免费发放烟草制品;禁止以小包装或分支销售烟草制品。

  王陇德指出,立法初期,可能面对来自烟草行业的阻力。对此,应在国家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框架下,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利用现有的技术成果,同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以实现该行业的结构转型、转产,开发烟草在工业和医药用途方面的产品,帮助烟草种植者和生产工人度过经济困难。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