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要与书为友

时间:2009-09-01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下,各级领导干部中间的读书热正渐次推向高潮。作为“权力使者”的各级人大代表,也要与书为友,也要作到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从中汲取必要的营养,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更好的肩负起人民的重托。

要爱读书,这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现实需要。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最好形式。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闭会期间,代表要组成代表小组,对本级或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要采取多种方式联系人民群众,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深化,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相应对其“政治代言人”——人大代表寄予了新的更高的期待。这一切都迫切要求人大代表与时俱进地提高个人的理论素养和议政能力。读书是提升人大代表综合素质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在思想上热爱书,才能养成自觉读书的习惯,真正把读书作为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

要读好书,这是提升人大代表素质的重要基础。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经典著述和现代书籍浩如烟海。个人博览群书不现实、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从发挥代表作用出发,称得上“好书”的主要有三类: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著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起来的治国理政的政权形式。人大代表要做到政治上的坚定和清醒,就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系统研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理论著作,并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宪法和法律等法律读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大代表要必须做到懂法、守法、用法,前提是认真学法。要深入领会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要准确掌握指导民主法制发展的基本法律——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和监督法等,还要大体了解与人民群众根本权利和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如劳动法、物权法、财税法、交通安全法、治安处罚法等。从监督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粗读行政法、经济法、民法、刑法,知道其主要原则和基本程序也有必要。三是有关文化、社会、经济、科技、环境等方面的书籍和报刊。根据代表从事的行业特点和经常接触群众的不同,在读以上书时应结合实际,可以有所侧重。

要善读书,这是增强人大代表工作实效的关键环节。俗话说:“方法大似气力”。读书的方法因人而异。着眼于提升自身素质、增强实践能力、推进工作发展,科学的读书方法应该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读书与思考结合。古人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辩证地概括了读书与思考的关系。无论读什么书,总要经过深入思考,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去伪存真、去粗取精,达到读有所悟、悟有所得,始终成为书的主人。二是读书与运用结合。读书的主要目的在于运用。要将读书掌握的政治、法律等知识运用到审议议案和报告、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上来。通过在实践中运用知识,形成依法履职的能力。三是读书与创造结合。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读书的收获,经过思考和运用,初步体现出了其价值。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对有关工作的建议、意见,更好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权利,并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投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来,则实现了读书学习的最大价值。

 

      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大常委会  牛营军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