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时间:2008-04-17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题工作报告,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因此,审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整体效果。那么,如何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呢?笔者认为,应注意解决好四个方面问题。

  议题选择要把握“五个性”

  全局性。权力机关的地位和性质要求人大常委会必须坚持抓大事、抓全局的原则。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议题要立足于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全面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立足于本行政区域经济建设、改革开放这个大局。

  超前性。就是说人大常委会在确定议题时不能仅盯着眼前的工作,还要有超前意识,从长远考虑问题,抓住事关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的大事,进行事前监督,使常委会的审议工作更主动、更有效。

  计划性。常委会议题的安排,每年都要有基本思路、统盘考虑,在年初制订出一个计划。并以这个计划作为全年工作的主线,贯穿在常委会例会审议及视察调查、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之中,同时,有了计划,也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办事机构围绕议题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提前作好充分准备。

  灵活性。由于形势在不断变化,各种新的情况不断出现。“一府两院”的工作也是不断进展的。因此,常委会会议的议题在年初确定以后,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在与“一府两院”沟通的基础上,由主任会议在每次会议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议题,必要时对原定计划可作出适当的调整。从而保证常委会审议更有时效性、针对性。

  精炼性。“一府两院”的工作面广,而地方人大常委会,特别是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时间又较短,因此,每次会议一定要按照突出重点和少而精的原则确定议题。保证会议有充裕的时间把议题议深、议透、议出实效。

  调查研究要注意“三个度”

  广度,是指要进行范围广泛的普遍调查,条块兼顾,多方兼听,充分了解面上的情况,掌握某方面工作的整体情况,防止以偏概全的片面调查。

  深度,是指对一些有代表性和针对性的重点问题要深入调查,详细了解具体情况,认真分析研究,解剖“麻雀”,防止蜻蜓点水式的肤浅调查。

  角度,是指人大常委会的调查研究不同于行政机关等其他单位的调查研究,应有自己的特点,有自己的角度:一是要多从法律法规的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等情况入手。二是要多以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为调查对象。三是要多注意查找和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利于向“一府两院”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帮助“一府两院”改进工作。

  审议发言要做到“透、深、准”

  “透”是指审议时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思路言路,把每个议题议透。为此,要让常委会每个组成人员都有机会发言,并有充足的时间把自己的意见讲透,还应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和有关人大代表列席,鼓励他们积极发言,听取他们的真知灼见。同时,应要求“一府两院”列席人员自始至终到会,认真回答委员和代表的询问,并要支持和鼓励他们谈自己的看法,积极交换意见或对某些问题作出说明和解释。

  “深”是指发言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尽量避免重复“一府两院”报告中讲过的内容,防止和克服罗列现象多、分析研究少的毛病和讲成绩多、讲问题少的现象。要坚持“两分法”,如实反映实际,少讲套话,不讲空话、废话,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敢于指出不足,敢于指出深层次的问题和原因。

  “准”是指审议中对“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找得准。提出的建议和对策也要准,要言之有理,言之有据,既符合实际,又切实可行,以利于“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从而增强监督效果。

  要做到“透、深、准”这三个字,必须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除了搞好调查研究外,一是要抓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根据议题安排,经常自学有关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常委会也应当建立制度,定期组织学习,包括在一些常委会会议上针对将要审议的议题,邀请有关专家给常委会组成人员讲解有关法律,提高常委会依法审议的水平,避免讲外行话。二是要把好材料关。首先是质量关。“一府两院”高质量的工作报告能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而目前许多报告都是汇报成绩、总结经验多,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少。人大常委会应要求“一府两院”的报告内容与常委会审议的目的相对应,多分析问题和对策,以便于常委会更好地监督。其次是时间关。“一府两院”的报告应当提前一周左右送到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使他们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调查,分析研究,作好发言准备,从而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质量。

  要重视发挥好“两个作用”

  兼职委员是人大常委会这一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许多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中的兼职委员数量占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一半左右。他们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常委会整体效能的发挥。但实际上,兼职委员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常委会进行审议时,或是发言不多,或是难以说出有价值的意见,从而影响整个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因此,要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必须重视发挥兼职委员的作用。要使兼职委员明确常委会会议的法律地位、作用和自身肩负的神圣使命和职责,认真、自觉地参加每一次常委会会议。同时要多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机会和条件,多组织他们参加学习、调查、视察、走访等活动,让他们提高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水平,增加对“一府两院”有关工作的了解,提高督政能力。

  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是做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审议工作也不例外。人大代表对基层情况的了解更广泛、更直接,有些还是某一方面的专家,吸收代表参加调查或直接向代表调查,能更多地倾听到群众的呼声,提高人大监督和决策的准确性。同时,邀请有关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能将代表和群众的意见直接带到会上来,而且有利于常委会接受代表的监督,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