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打破“惯例”之后

时间:2007-12-01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惯例’,政府提交的议案一般都能顺利通过。”一位上海市人大代表如是说。但这个“惯例”却在日前被打破了:上海市政府提交的关于修改上海城镇医保办法的议案未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通过,而是被退回修改,待下次会议时再作审议。(11月28日新华网)
  “惯例”被打破说明了什么?我以为这至少说明人大已经开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行使自己的权力了,这是一个令人欣慰的现象。当然,我这里的意思并不是说,只要人大和政府对着干就是履行职责,而是说,人大和政府既然是两个职责、功能各异的机构,那么人大对政府提交的议案就应该是有通过,有不通过,这才属于正常情况。如果通过成了“惯例”,从来不会或极少有不通过,则显然说明人大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从长远来看,随着国家民主和法治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级人大认真履行自己职责的现象将会越来越多,而人大的权力,也将逐步地从一种潜在的权力,变成一种可以实际发挥作用的显性的权力,从而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人大代表的组成和工作方式,也要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才能适应新的形势。
  首先,人大代表的组成,要更具有代表性。总的来说,应该使社会各阶层在人大代表的组成中所占的比例,和各阶层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相当。只有这样,人大在讨论各种公共政策时,才能比较均衡地兼顾到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制定出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公共政策来。
  其次,人大的工作方式应该更加透明。人大及其常委会开会时,应该允许选民旁听,允许媒体直播,每位代表都作了什么发言,赞成什么,反对什么,赞成和反对的理由又是什么,都应该让选民知道。
  以上海这次审议医保办法为例,有代表后来说:“在今天审议医保修改方案时,人大代表们提出许多不同意见,现场讨论气氛非常热烈。”但究竟提出了那些不同意见?读者却不甚了了,这不能不让人感到有些美中不足。
  再次,人大代表要加强和选民的联系。尤其是人大常委会委员,更应该建立起定期会见选民的制度,还应该公布自己的办公地点、电话、邮箱等,随时随地接受来自选民的批评和建议。在互联网时代,还应该建立起自己的博客和个人网页,以方便和选民沟通。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