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代会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不容忽视

时间:2007-11-15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四川省代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既有权在人代会会议期间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建议,又有权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由此可见,人代会会议期间的代表建议与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并无差异,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两个轮子”,缺一不可,有关机关和组织都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有厚此薄彼的现象,表现在重会议期间代表建议的办理,轻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办理。当前,闭会期间代表提建议以及办理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代表建议数量偏少。从实际情况看,虽然每年召开的人代会会期不长,但在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的数量远远超过闭会期间提出的数量。究其原因,一方面,有些代表担心在人代会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得不到应有重视,不能得到及时办理,因而不积极主动提出;另一方面,有些代表对法律规定的代表权利了解甚少,不知道人代会闭会期间还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

  二是有关方面重视不够。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把工作的重心放在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上,忽视了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办理。大多数承办单位对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较为重视,认真研究办理,而对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有所忽视,有些甚至不知道还要办理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

  三是办理程序亟需规范。经过多年努力,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大都制定了人代会期间代表建议的办理办法或制度,承办单位也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办理工作程序。而对闭会期间如何办理代表建议缺乏具体规定,导致办理中的不规范。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办好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

  一是要抓好培训。通过组织开展各类培训,让代表系统学习、准确掌握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代表意识,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无论在人代会期间或是闭会期间都能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同时,通过培训使承办单位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办好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

  二是要完善程序。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承办单位都要建立办理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工作制度或程序,并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使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要加强督办。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采取多种措施,对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加强督办,使之发挥作用,落到实处。建议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年在听取和审议政府办理工作的情况报告中增加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