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请珍惜自己手中的权利

时间:2007-10-17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县乡(镇)人大换届已经开始,能否选出高素质的人大代表,将直接关系到地方基层国家权利机关的建设,关系到一方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作为一名普通选民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树立大局观念,端正态度,积极参与到换届选举工作中来。

  一、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在农村,群众往往不遇到麻烦事,不愿学习、关心法律知识。有不少选民还存在这样一个片面认识,认为选举人大代表比不上选村委会,何必那么认真?造成这个片面认识的根本原因就是对法律了解得甚少。殊不知,人大代表也是一种职务,而且是一项很重要的职务,他是国家权利机关的组成人员,担负着光荣而艰巨的职责。只有选出高素质的人大代表,才能选出人民信赖的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才能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人大换届选举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可以借此有针对性地学习掌握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知识。并且行使和运用好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大胆启用联合提名权。选举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有的选民在选举中图省事、怕麻烦,认为提了也是白提,或拘泥于党、团体提出的代表候选人,甚至被某些人为的条条框框局限住,就不再联合提出新的代表候选人。其实,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是选民一项重要的民主权利,只要依法行使了权利,就要相信法律,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三、不要轻言放弃。在实际选举过程中,有不少选民没有对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引起足够的重视,关键时刻不到场,随便找个人代为投票,轻易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尽管选举法规定:“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但我们认为,除非有特殊情况确实到不了现场,否则,就要认真对待,把握好你的神圣权利,充分自由地表达你的个人意愿。

  四、要有一个客观公正的态度。随着形势的发展,选民对人大代表的要求和期望值越来越高,选出的代表不仅要在发展经济和其他行业里出类拔萃,而且必须具备一定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有广泛的代表性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同时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活动能力。因此,每个选民应以正确的态度,从群众利益出发,不掺杂个人私情,要“三思而后划符号”,切忌应付了事。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